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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即将于2008年9月17日生效的《2001年国际控制有害的船舶防污底系统公约》赋予各缔约国的若干权力和义务,探讨我国(公约签字国,但目前尚未加入)履行该公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产品认证,船舶检验和发证、船舶检查和违章处理、防污底系统有害废弃物处理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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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IMO召开的国际控制有害防污底系统外交大会通过了《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公约规定,禁止船舶使用有害的防污底系统,生效条件为合计商船总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的25%的至少25个国家签署并正式批准、接受或加入12个月后生效的双重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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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介绍了《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基本内容,论述了我国加入该公约的必要性及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我国加入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后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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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的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介绍了《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基本内容,论述了我国加入该公约的必要性及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我国加入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后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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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在眉睫:为实施《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作准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IMO外交大会通过了<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
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1年10月1日至5日在其伦敦总部召开的外交大会,对46届环保会上形成的最终"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草案文本进行了逐条审议、修改、补充和完善,最终通过了新的<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以下四项决议作为大会的法定附件:1.尽早有效采用<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2.关于本组织有关<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的后续工作的行动计划;3.关于船舶防污底系统的认可和试验方法;4.关于促进技术合作的纲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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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于2001年10月5日在伦敦召开的外交大会上,通过了新的<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来自75个成员国和一个联系会员(中国香港),两个政府间国际组织和23个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出席了会议.我国由交通部、外交部、农业部以及国家海事局和中国船级社组成的代表团,在会议上表决并签署了最后的文件.该公约将禁止船舶使用有害的防污底系统,同时建立了一种新的机制,以便今后对所发现的,有害于海洋环境或人类健康的船舶防污底系统的使用,采取控制和禁止措施.这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航运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