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众所周知,船舶甲板设计之目的系用于人员行走或临时堆放船用物品,而非用于运输货物;但基于某些货物的特殊性质或托运人的明确要求,承运人有时会将货物置于舱面运输。舱面货运输存在特殊风险,例如,货物容易因风吹浪打、日晒雨淋等而受损。如果将此类损失之责任一律归于承运人,未免有失公允;因此,有必要针对舱面货运输设置特殊的法律制度。国际公约及多数国家的相关立法对 相似文献
2.
<正>1集装箱强制称重规定的实施背景除拼箱货外,集装箱货物运费通常按箱量计收。在由托运人负责装箱的情况下,承运人并不知晓箱内货物的实际情况,托运人为节约运费可能会超载装箱,在船舶航行、码头装卸、堆场堆存和道路运输等环节中埋下安全隐患。在2007年地中海航运"那波利"号搁浅事故中,有20%的货物存在实际货重超出申报货重的情况,平均超出3 t/TEU,甲板箱的实际货重合计超出舱单申报货重312 t。2015年5月 相似文献
3.
海上拼箱货运输的经营较复杂,是各无船承运人(NVOCC)的专门业务。往北美、欧洲的拼箱货物量已达到顶点,今后海上拼箱货的主要市场肯定会转向亚洲,业者必将开展激烈的竞争。本文介绍以日本为据点的16家主要无船承运人所开展的海上拼箱货运输的现状与今后的战略等。 相似文献
4.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货方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后.货方与承运人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货方将其货物交付于承运人运输,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规定的条件运达目的地.另一方面,承运人与货方订立运输合同后,常常将合同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履行,则承运人与其受托履行人也存在另一合同法律关系。 比如班轮运输中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义务时,将港口作业交给港口经营人完成。港口经营人作为承运人的受托履行人,受托完成货物的港口作业。如果港口经营人履行不当,导致货物灭失或损坏时,则会出现两种不同的赔偿请求:(1)因为货方与合… 相似文献
5.
目前,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今年5月份波罗的海指数又一次跌破1000点大关,很多航运公司破产倒闭。船东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为增加运费收入,承运人千方百计地找货源,一些过去散货船船东很少承揽的货物如拼货、大件货、甲板货等现在都在积极承运,但这给船舶运输, 相似文献
6.
傅廷中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9,(12)
一、舱面货运输的概念 舱面货运输,俗称甲板货运输,系指承运人按照协议将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载于船舶露天甲板之上,并将其运输至卸货港交付给收货人的行为。“海牙规则”与“维斯比规则”虽未直接为舱面货运输确立定义,但在为“货物”一词划定范围时规定:“货物”包括货物、制品、商品和任何种类的物件,……但在运输合同中载明装于舱面上且已照装的除外。由此可见,“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是将舱面货排除在规则适用范围之外的。众所周知,船舶甲板的设计是供人员行走或临时堆放某些船用物品的,而不是为了堆放货物,若将货物置于甲板之上,极易因风吹、日晒、雨淋受到损害,如果将此类损失统统归于承运人负责,是一种有欠公允的表现,故如果托运人甘愿冒险而将货物载于舱面,则应由货主自行承担损失。即使承托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将货物载于舱面,由于装载此种货物的特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也应由发货人自行承担,这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对一起甲板货损事故基本情况的介绍,分析了案中有关船舶所有人与期租租船人之间、租船人与发货人之间、发货人与保险人之间、租船人与代理人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重点分析了提单的法律地位与作用,提出了在一定条件下提单就是一种海商合同的观点,从而解释了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索赔的法律依据,最后提出在甲板运输情况一般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9.
10.
船舶“非在航”结束、“在航”开始的时刻就是“开航当时”的时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由此可见,承运人在“开航道和开航当时”是法律规定保证船舶适航的时间范围,承运人对开航以后发生的船舶不适航不承担责任,所以如何准确,合理地界定“开航当时”,对于确保运输双方的责任与权利有重要的意义。对如何认定“开航当时”的时间标准,在学术界历来存在较多的争议。本文试图从船舶操纵技术与海运实务出发,从分析船舶“在航”与“非在航”状态的角度出发,对“开航当时”时间界定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