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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积极稳妥地实施和推进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有必要对我国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中遇到的一些关键性和较难操作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一、港口政企分开改革的基本思路根据国务院港口改革意见,双重领导港口将下放地方管理,并实行政企分开,明确港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港口企业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制和规范。1.港口管理部门设立的方式和职能界定按照“一城一港一政”模式,对现有港口管理职能进行理顺,分离港务管理局承担的企业行为,界定港务局与交通局、口岸委、规划局、土地局、海洋局等部门的港口行政管理职能分工。实行…  相似文献   

2.
蛇口外理在体制改革上率先迈出了一步刘中南,朱庆华1995年,国务院、交通部开始对国家口岸实施改革。根据交通部(深化水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送审稿)的意见,港口实行政企分开,港口将独立成为企业,港务局则转为政府职能部门。同时,...  相似文献   

3.
叶永清 《中国港口》2001,(10):15-16
2000年对于温州港而言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该年10月17日,港口体制改革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和波折,终于结出成果,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温州港务管理局实现政企分开,成立温州港务集团.自此,温州国有港口企业将脱离港政管理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力投入港口经济建设.这对于港口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脱离了港务局,国有港口企业今后与其他资本性质的港埠企业以及货主码头将平起平坐,不再有过去的行政干预优势可言,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将会有很大程度的增强.  相似文献   

4.
<正>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港口必须实行政企分开。 一、实行政企分开,上政下企 根据我国港口管理体制模式的历史沿革和现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职权明确,管理科学”的原则和各港未来发展的需要,港口应坚持“一城、一港、一政、多企”的原则,按照“政企分开,上政下企”的思路确定港口管理体制模式。 借鉴国内外的港口经验教训和针对全国大部分沿海港口实际,我国港口管理体制的模式分目标模式和过渡期模式。 1、目标模式,即实行“政企分开,上政下企”。 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各港港口当局最终应形成唯一代表部、市政府行使港政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划定的水域和陆域的港界范围内,履行政府的行政管理权,统管港政、港务、港建的大事,对实行公司制改造后的港口企业实行控股,真正成为对上一个头,对外一个口,对下一个港口当局。 原来港务局“企”的职能完全以企业集团的模式体现。各装卸公司和其它企业性单位,形成集团公司的紧密和半紧密层,实行专业分工,多家经营,相互竞争,自我发展,各自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真正拥有《企业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 2、过渡期模式,即仍保持“政企合一,以企为主”的模式,但必须积?  相似文献   

5.
2001年,我国开始了新一轮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将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下放到地方,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04年2月广州港进行了体制改革,实现了政企分开,成立广州港务局和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广  相似文献   

6.
<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条件下,如何改革港口建设机制,加快港口发展速度,是时代赋于港口建设者的职责。我们要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下,遵循港口运作体系固有的内在规律,在进行港口政企分开体制改革的同时,作出相应的建设机制改革,逐步建立起在新的港口体制下的港口建设机制,走出一条符合本港实际的发展道路。 一、港务局在港口建设中担负的职责 1.港务局要成为港口建设的投资者。 港务局本身要从政企合一,以企为主的身份中摆脱出来,实行政企分开,站在全社会的角度,站在国家或市政府的角度来发展和管理港口。港务局代表政府机关,不应该是被投资者,而应是港口的投资者。港务局代表国家政府负有对社会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非营利性、微利和营利设施投资的义务,并经过科学论证和根据资金的可能,选定投资项目并实施投资,使港务局由港口设施建设的被投资者转变为,主动的投资者。 2.港务局要成为港口建设的协调者和管理者。 港口现有体制下建设工作的侧重点是具体项目的建设,从前期工作到组织实施,从具体施工管理、监督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下属企业管理,一路负责到底,需要一个庞大的建设班子。随着政企分开,港务局由被投资者转变为投资者,建设工作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对全港建设的规划协调与管理上,包括对全  相似文献   

7.
<正>深圳口岸体制改革是国务院的改革试点,其中深圳港口的体制改革已于1995年完成。按照“一城一港,政企分开”的思路,深圳港务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统一行使深圳市的港口行政管理职能。此次《深圳港口引航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深圳市引航改革也迈出了新的一步,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 由于引航是国家主权的体现,与运输生产密切相关,且涉及安全问题,不宜全面放开。按照“一城一港一引航”的原则,深圳港设置一个非营利性的引航机构,与企业脱钩,统一负责全港的引航。引航机构归港务管理局管理,其党政关系及行政行业管理由港务局负责;引航的安全监督、引航员的培训、考试、发证由安监局负责。这样使港口的引航工作既能服  相似文献   

8.
<正>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交通部黄镇东部长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指出:“政企分开是港口体制改革的方向,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做好试点工作”。组建港口企业集团就是以产权为纽带,将多个经济利益和目的相同的企业联结在一起的多层次的法人联合体,形成规模经营,分工合作,优势互补,使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实现优化组合,发挥整体优势。因此,组建港口企业集团势在必行,是实现港口企业“两个根本转变”的重要途径,是适合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协作需要的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组建港口企业集团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有利于做到产权清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有利于进行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和改组,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保持港口生产组织的整体优势;有利于现行港务局向港口企业集团平稳过渡,避免过大的震动。 组建港口企业集团的原则 在组建港口企业集团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应根据现代企业的要求,采取正确的原则加以解决。 1.港口企业实行政企分开。根据现代企业“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港口管理应实行政企分开,把现行政企合一的港务局划分为执行行政职能的港口管理局和负责港口生产经营的港口企业集团。  相似文献   

9.
<正>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我国当前一切工作的指南。港口体制改革,亦必须遵循这一指导原则。整个港口体制改革过程,都必须在中国特色这个要求下进行,任何固守陈规或照搬国外模式的作法,都将把我们的港口体制改革工作,导向误区、导向失败。 目前对港口体制改革,尚未形成一致意见,大体如下: 一是把港监、船检功能从港务局划出,成立海上安全监督局与港务局两个平行局,海监局管政,港务局管企。 二是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局管政,港口企业成立联合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相似文献   

10.
曹沫 《水运管理》2003,(2):11-1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交通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38个双重领导港口于2002年3月底以前全面下放地方,港口行业开始实行中央、省、地市分级管理体制。港口下放后,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政企分开,一港一政”的原则自行确定港口管理形式。  相似文献   

11.
<正>2月26日,广州港务局、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成立。此举标志着广州港港口管理体制已完成实行政企分开的重大改革。 由于广州港一港跨多市、港政管理相对复杂等原因,省、市政府审慎务实,采取"先筹备后挂牌"的运作方式,经过有条不紊、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为广州港政企分开的改革平稳过渡奠定了坚定的基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即将实施交通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港口体制深化改革,其核心内容是双重领导港口彻底下放地方政府管理,同时实行政企分开一港一政.由此,全面实施港口政企分开的序幕将正式拉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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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部函复浙江省同意由省政府批准“宁波-舟山港”名称,不再使用“宁波港”和“舟山港”名称。“宁波-舟山港”正式定名,宁波、舟山两港一体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浙江省将成立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该管理委员会是在省政府领导下,具体推进两港一体化工作的协调管理机构。“宁波港”和“舟山港”的名称取消以后,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应取代宁波港务局和舟山港务局,成为新的港口行政管理责任主体。同时,海事机构的设置及相应职责维持不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仍维持现有模式。“宁波-舟山港”正式定名$舟山港口协会@龙俊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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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改三步棋 第一步,上政下企--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 1985年起,泉州港务局开始了港口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上政下企.港务局为行政事业单位,按事业编制设置机构、套改工资;下属企业部分组建泉州港务公司,改制为企业,组建独立法人单位.  相似文献   

15.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港口管理形式不尽相同。但按港口的隶属关系,主要可分为国有港、地方港、自治港和私营港4种。 1.国有港。港口的产权归属国有,但管理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港口由政府当局(交通或运输部)主管;第二种是港口由国家级的港口委员会、港务局或联合公司主管。  相似文献   

16.
宗纲 《中国港口》2004,(3):27-27
2月26日,广州港务局、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成立.此举标志着广州港港口管理体制已完成实行政企分开的重大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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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老课题,早在1980年,我国港口界就已开始探讨这个问题。十多年来,港口广大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一直围绕着港口管理中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港城关系和政企关系等核心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讨论,推动了港口改革,促进了港口发展。1984年开始,进行了港口下放的改革,除个别港口外,中央直属的港口均下放给当地政府管理,实行部市双重领导,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财务上实行“以收抵支。以港养港”的制度,扩大了港口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但是港口下放后,没有抓住机遇,进一步深化改革,因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尚无多大触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港口管理体制也名不副实,统一的有权威的港口当局自然也就没有形成。大家感到,近几年来我国港口体制改革好像处于停顿状态,不但许多深层次的矛盾没有解决,而且不少浅层次矛盾也依然存在,港口的立法也严重滞后。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可能有三:一是对港口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认识不一致,例如是一港一政还是一港多政,是政企分开还是政企合一等问题,上下认识都不够一致,致使改革方向不明,改革的重大举措难于出台。二是港口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普遍形成,客观上缺乏改革的压力,港口的管理和运作依旧遵循计划经济的原则办事。三是自上而下的推动不够,交通部对港口体制深化  相似文献   

18.
扈明 《中国港口》2004,(6):36-36
6月3日,天津港正式挂牌成立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市长戴相龙、常务副市长黄兴国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成立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港口体制改革要求,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深化天津港口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国际大都市、大口岸、大港口特点的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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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目前《港口法》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港口管理和经营体制将会有较大的改革,即实行“政企分开”、“一城一港一政”的体制,以促进港口市场的发育和发展,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港口经营企业;鼓励多方投资,多家经营,防止和打破港口的垄断经营,逐步建立起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港口经营市场。这些改革将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港口发展的需求,因此,在我国形成港口经营中的竞争格局已成为定局。 但是,港口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其经营市场有其特殊性,港口投资的回收期长,社会效益对地区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港口经营仍会受到一定的保护,市场准入将仍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一点已在草拟的《港口法》中有所规定。因此,我们既要强调将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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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引起业内普遍关注的上海港政企分开改革,最近逐渐浮出水面,4月上旬正式亮相。近日记者采访了新机构的两位负责同志,他们从不同角度谈论他们的发展目标。 许培星局长:建设法制型服务型责任型港口管理局 通过此次上海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上海港将实现一个机构统一行使港口港政和航运管理,并分离原上海港务局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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