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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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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江水运》2013,(19):42-42
2013年8月30日,广东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会议暨广东省船员服务协会筹备会在广东阳江召开。会议由广东海事局主办,阳江海事局承办,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以及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航运企业代表、广州航海学联等3家航海教育培训机构代表,  相似文献   

2.
谢薇 《中国海事》2014,(10):F0003-F0003
10月9日,河北省船员服务行业协会成立大会在秦皇岛召开。该协会是在河北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框架下,经河北海事局倡导,由河北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船舶分公司等五家单位自发组建,目前共计30余家航运企业、培训机构和船员服务机构等成为协会的首批会员。  相似文献   

3.
正11月24日,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据悉,2018年1月1日起,船员基本薪酬将上涨2%~3%,在船服务超过11个月的将享受额外超期补贴,全球航线和东南亚航线船员每日最低伙食费标准分别上涨到9美元和7美元。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主席、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参加会议并要求,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  相似文献   

4.
《航海教育研究》2011,28(3):74-74
2011年7月11日,山东船员服务协会与山东省海事局、山东省海员工会共同签订了建立山东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协议书,船员代表签了《建设船员品牌倡议书》。协调机制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研究航运产业发展形势和政策、制度对海上劳动关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高敬  雷敏 《珠江水运》2013,(22):29-29
天津市海上劳动关系三方仂调机制于11月12日正式建立。该协调机制由天津海事局、天津市总工会城建交通工委、天津市航运协会和船员服务行业协会共同发起成立,旨在通过构建政府航运主管部门、海员工会组织和航运企业三方协商协作平台,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促进航运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世界海运》2020,43(1)
<正>2019年12月10日,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4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主席刘小明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更好地维护船员整体权益,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  相似文献   

7.
<正>12月10日,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第4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主席刘小明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更好地维护船员整体权益,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时代海上劳动关系,促进航运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相似文献   

8.
《中国远洋航务》2010,(1):44-44
建立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既是维护海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三方组成。该机制以服务中国航运发展、  相似文献   

9.
文中结合全国人大代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船员劳动关系立法建议,从航运业特点、船员职业特点、世界各国船员管理经验三个方面论证了船员劳动关系立法与航运强国建设的关系,并就我国的船员劳动关系立法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0.
《航海科技动态》2010,(1):42-42
2009年12月23日,由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三方组成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下简称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启动。至此,我国海员按照有关国际公约实现“体面劳动”有了机制保障。三方协调机制将有利于维护广大海员和航运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航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10月26日,广东省船员服务协会暨工会联合会成立大会在广州召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航海学会、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广东海事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及全体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航海学会理事长徐祖远,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中国工会十六届执行委员、广东省海员工会主席康盛忠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会议选举产生广东省船员服务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广东省  相似文献   

12.
6月25日,在2013中国海员大会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作了《务实服务船员,创新发展队伍》的演讲,从六个方面提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海员发展的社会环境,共同服务海员的科学发展。一、高度重视船员服务水平的提升海事等管理部门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水平,要发挥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积极作用,加快培育发展和积极引导船东协会、船员服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比分析《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公约》)要求与我国最新立法规定、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船员集体谈判机制,以履约准备为考察视角,提出现阶段我国所做的工作准备:制/修订海员相关法律规范,构建和完善包括海员在内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探索和建设我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为顺利履约提供制度保障;依据《MLC公约》要求,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共同签署《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海事主管部门发布履约准备工作通知,对有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和签发作出具体安排。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批准和实施公约的条件,有关部门应加快批约进程,完整、善意地承担国际责任,提升国际地位,掌握海运话语权,进而推动我国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视窗     
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启动仪式在京举行2009年12月23日,由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三方组成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启动。至此,我  相似文献   

15.
苏炜杰 《世界海运》2020,43(3):10-15
针对内河船员权益保障制度与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目标尚存一定距离的问题,采取综合分析方法,以我国海员较为完善的权益保障制度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门规定为切入点,就内河船员权益保障中就业合同运行、劳动权利实现、社会保险覆盖以及救济机制等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在整合船员法、劳动法和民法等相关规定基础上,尝试从规范内河船员劳动合同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综合性管理体制以及完善三方协调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6.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由国际劳工组织推行的,由政府、雇主组织、工会组织之间调整劳动关系的协商机制。建立我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我国批准和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所需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维护海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日前,“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启动,  相似文献   

17.
孙琳 《中国海事》2011,(11):55-56
文中分析了我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顺利开展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8.
针对船员劳务合同中优先权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在船员与船舶所有人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船员仍对劳动报酬享有船舶优先权;船员劳动服务机构就船员工资及船员人身伤亡不享有船舶优先权。  相似文献   

19.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生效后,将切实有力保障海员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海员体面劳动,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船员紧缺矛盾,同时也保护了船东的利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于明年生效。为此,日前,中国船东协会下发通知,各相关航运企业要积极研究该公约的有关要求,以人为本,不断改善船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签订船员就业协议,满足该公约要求。广东省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庆年在接受本刊记  相似文献   

20.
胡素青 《珠江水运》2013,(21):27-28
继天津、上海等地之后,我国第七家省级船员服务协会广东省船员服务协会暨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船员服务协会)10月底在广州成立,广东10多万船员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媒体称,广东船员有了“娘家”撑腰,发生欠薪等情况,都不用担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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