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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共同海损制度确立的目的,是对海难救助和自救的鼓励。当风险来临时,牺牲船、货之一部,或支出少量费用,以保全船、货之大部。这种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利益而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由船、货双方共同分摊,是符合各方利益的,也为各个国家所接受。共同海损制度的确立,它既鼓励外来的救助,更鼓励用本船的设备和货物进行自救。我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还规定,“引起共同海损特殊牺牲、特殊费用的事故,可能是由航程中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不影响该方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但是,非过失方或者过失方可以就此项过失提出赔偿请求或者进行抗辩”。由此可见,共同海损的原则就是“先理算,后分摊”、“先分摊,后追偿”。本案就是在共同海损已经分摊的情况下,被分摊方向过失进行追偿,法院依据海商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合法的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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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分摊债权的担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我国《海商法》中共同海损分摊债权的担保问题,着重从货物留置权及船舶优先权两个方面剖析我国《海商法》在这一问题上的缺陷,即偏重保护船方利益、忽视有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的货方利益,提出相应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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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制度作为海商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船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船舶和货物所面临的共同危险,以免扩大损失范围。根据我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共同海损的基本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船舶、货物的共同危险、有意且合理地采取措施、产生特殊牺牲或费用、实现保护财产目的等四个方面。然而,司法实践中涉及的共同海损认定往往纷繁复杂,相关认定须在符合共同海损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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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发生海损事故后,区分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是船货等各利益方亟需解决的问题。文章着重介绍了各种情况下两者的区分方法,以及常见的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并举例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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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承运人过失与共同海损的关系问题,以法律规范解读、理论观点剖析和司法实践评价为方法论,依次分析承运人过失对共同海损成立和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结论和展望,希望引起更多同仁对该问题的关注和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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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在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费用以及共同海损分摊几种情况下,如何确定船舶不足额保险时,保险人赔偿责任的问题,并讨论了在船舶不足额保险情况下的空船共损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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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及其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 共同海损的概念 在航运界,提起共同海损问题,人们都不陌生.但是,对共同海损的内涵,人们却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说共同海损是指共同海损事故,有的说是指共同海损损失,有的说是指共同海损分摊,也有的说是指整个共同海损制度.可以说,上述说法都正确,但又不尽全面.其实,共同海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共同海损,就是指上面所说的各种情况,例如,人们有时说,某某船发生了共同海损(这里所说的共同海损就是指事故本身而言,其中既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牺牲的物质,也包括因此而支付的有关费用);而广义的共同海损则是指共同海损法律制度,具体地讲,就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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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以及无因管理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共同海损制度在海商法中的特有地位。并且通过分析共同海损理算规则的发展阐述了共同海损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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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理算,应适用下列规则,凡与这些规则相抵触的法律和惯例均不适用。除首要规则和数字规则已有规定者外,共同海损应按字母规则理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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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伟膺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9)
解释规则共同海损的理算,适用下列字母规则和数字规则,凡与这些规则相抵触的法律和惯例均不适用。除首要规则和数字规则已有规定者外,共同海损应按字母规则理算。"首要规则牺牲或费用,除合理作出或支付不得受到补偿。"规则A只有在为了共同安全,使同一航程中的财产脱离危险,有意且合理地作出特殊牺牲或支付特殊费用时,才能构成共同海损行为。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按下列规定,由各分摊方分摊。"规则B如果船舶拖带或顶推其他船舶且它们都是从事商业活动而不是救助作业,则处于同一航程之中。如果所采取的措施是为了使这些船舶及其货物(如果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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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海盗赎金的定性相关法律并不完善,所以船东为赎回船货所支付的海盗赎金在船货双方、保险方之间如何分摊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合理确定海盗赎金的分摊对于航运当事人而言意义重大。本文通过浅析海盗赎金的构成及性质,探讨海盗赎金在共同海损下得以认定的正当性,以期为我国共同海损制度规定与实践提供适当的建议与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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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伟膺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8):75-78
新的2004年约克&;#183;安特卫普规则在今年6月CMI38届大会上制订,建议在今年年底后尽快适用。新的共同海损规则虽是“共同安全派”和“共同利益派”之间的妥协产品,但对船东的不利影响还是明显的。本文作者以其丰富的共同海损理论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对此次修改的要点作了介绍和评析。本文对海运界新的2004年共同海损规则进行深入研究,确定其是否在海运合同、提单条款,租船合同中适用,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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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提要]就共同海损理算问题,法院应进行如下三个层面的审查:一是有关理算的适格性问题,即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共同海损理算”是否为我国法律认可的共同海损理算;二是有关作为理算前提的理算规则和海损事故相关事实的确定问题,即开展共同海损所适用的理算规则是否准确、依据的海损事实是否客观;三是有关共同海损费用认入的问题,即相关费用依照理算规则是否应当认入共同海损,由各方分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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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制度是海商法领域最古老的制度之一,也是海商法所特有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曾为航海业的兴盛和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实现海上货物运输中公平分担风险、维护船货各方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共同海损的理论和司法实践,对共同海损行为的几大构成要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及共同海损理算等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认为区分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非常重要,因为这种区别会直接影响到被保险人取得补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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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通常理解为有权提取货物的人。在记名提单情况下,该收货人是提单中记载的某一公司或某一收货人,但在指示提单情况下,联运提单中的收货人又是谁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