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蓝色反恐席卷全球 进入2002年,陆上反恐出师未捷,海事反恐却接踵而至.2月中旬,IMO海安会下属的海上保安临时过渡工作组提出了一系列海上保安强化措施,以预防和控制危害航运的恐怖活动.紧接着,美国率先提出了海事反恐法案,规定凡是外国港口不能维持有效反恐措施的,美国海岸警卫队有权禁止拒绝这些船只和货物进入美国.5月,IMO海安会第75届会议明确将海事反恐列为新的主题.不过,所有的船东都希望这只是空穴来风.然而事实上蓝色的海洋正成为恐怖分子的新乐土.10月6日,一艘法国油轮在也门海域遭袭,一艘满载炸药的小船撞入油轮,引起爆炸.  相似文献   

2.
海事强制令的法律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健民 《中国船检》2001,(10):45-46
由于海上运输法律关系复杂以及海上运输所特有的风险性,在航运实践和司法实践中产生了在一定的情况下,海事请求人需要请求海事法院强制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否则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航运活动将无法正常有序地进行.这种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就是海事强制令.  相似文献   

3.
肖健民 《中国船检》2001,(11):43-44
在第10期上,我们探讨了海事强制令的法律属性.海事强制令作为一项突破我国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理论的"行为保全"法律制度,其所具有的理论意义不言而喻.同时,海事强制令对于保护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海事权益,维护我国海上营运秩序,促进我国航运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海洋运输业和航运服务业的迅速发展,航海运输中的各种纠纷正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不乏海事行政诉讼案件.在海事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有时会拒绝参与诉讼程序,特别是不到庭参加诉讼,这会对海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恰当处理带来不利影响.此种情形下,海事法院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出发,结合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形,对航运纠纷中海事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到庭的理由作出正当性判断,并据此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以确保海事行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5.
国内信息     
《中国海事》2005,(3):64-68
政策与法规,海事管理动态,海事搜救,港口与航道,航运与物流  相似文献   

6.
郭峰 《水运管理》2000,(4):12-15
涉外海事诉讼管辖,是海事国际私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涉外海事诉讼的管辖权,亦称审判权,是指一国法院有权审理涉外海事案件的范围和依据。管辖权的实施不仅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更重要的是还涉及国家主权问题。我国是当今世界的航运大国,海洋运输是沟通对外经济贸易繁荣发展的重要纽带。在中国即将加入WTO的情况下,涉外海事案件也会日益增多;因此认真研究,不断有效行使涉外海事诉讼管辖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拟从涉外海事诉讼的管辖原则和涉外海事诉讼管辖权和国家主权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涉外海事诉讼的管辖原则…  相似文献   

7.
广东是水运经济大省。广东航运尤其是珠江三角洲航运的发展在推动珠江航运发展中起了“舞龙头”的作用,而广东航运的发展离不开广东海事的保驾护航。“十五”期间特别是在2005年,广东海事局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和交通部原部长张春贤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流海事执法监管队伍,取得了辉煌成就,得到了省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广东海事局的支持下,本期特别策划了这个专题,以展示广东海事的发展成就和广东海事队伍的精神风貌。由于时间仓促和篇幅限制,未能全面反映广东海事局风貌,本刊将在今后各期陆续介绍,敬请读者关注。  相似文献   

8.
针对我国航运企业的管理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创造性和开拓精神等问题,提出了适合我国特色的,能满足和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各个时期对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系统需求的海事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对安全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培养模式及教学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9.
高猛 《水运管理》2002,(10):23-26
水运市场发展需要信用道德,海事管理需要建立在航运企业讲信用的基础上。目前,海事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失信情况。如何改进海事管理方式,探讨促进航运企业重建海事信用道德的途径,是海事机构的职责所在,也是海事管理为水运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建立公正、有序水运市场竞争环境的客观要求。 一、失信在海事管理中的表现及危害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运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经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在海事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船舶企业和从业人员,为追求效益、减少税费、降低成本而违章航行,甚至有的船舶和人员采取造假行骗、投机取巧应付海事部门监管的违法失信行为。这不仅严重影响和  相似文献   

10.
由于海上运输法律关系复杂以及海上运输所特有的风险性。在长期的航运实践中产生了在一定的情况下。海事请求人需要请求海事法院强制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否则海事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正常的航运活动将无法有序地进行。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责令被请求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强制措施。就是海事强制令。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四章对海事强制令的条件.程序等作了专章规定。其中,第56条对海事强制令条件所作规定的第三款。即“情况紧急。不立即作出海事强制令将造成损害或者使损害扩大”。由于这一规定在海事实践中容易造成适用上的混乱。有必要对此明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