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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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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江水运》2007,(12):51
最近上海航运交易所为“2006年度航运及其辅助企业资质信誉评估”中获得名次的企业授牌。资信评估中夺魁的国际班轮运输企业、国际船舶代理运输企业、国际货运代理运输企业分别是: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亚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2.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大连中货公司)是中远集团、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在大连口岸设立的国有大型专业运输服务企业,公司以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为主,是集货代、船代、陆运、仓储为一体,可为广大货主提供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仓储、拆装箱、拼箱、修箱、汽车运输、大件运输、签发提单及运输业务咨询等全方位、多功能的运输服务。现有总资产2亿多元人民币,拥有集装箱堆场3819万平方米,仓库2万平方米,在东北三省及内蒙东部地区的各主要城市设立了28个货运分支机构及业务网点,与中远集团驻外机构、代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形成了以大连口岸为龙头,与内陆中心城市相连通的海运、公路、铁路、航空等多式联运网络。 “安全、优质、稳定、快捷”的“绿色服务”是大连中货公司对广大货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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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与国际货运代理的区别 (一)定义之区别 1.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简称货运代理)来自于英文"the freight forwarder",freight本意为被运输的货物,forward作为动词有发送、转运之意,所以forwarder可以理解成"运送东西的人"或"代运人"或"转运人","the freightforwarder"本意就是为他人安排运输的人.目前国际上对于货运代理没有一个统一的称谓,有的国家称之为"通关代理人"或"清关代理人",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货运承揽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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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与国际货运代理的区别 (一)定义之区别 1、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简称货运代理)来自于英文“the freight forwarder”,freight本意为被运输的货物,forward作为动词有发送、转运之意,所以forwarder可以理解成“运送东西的人”或“代运人”或“转运人”,“the freight forwarder”本意就是为他人安排运输的人。目前国际上对于货运代理没有一个统一的称谓,有的国家称之为“通关代理人”或“清关代理人”,我国台湾地区称之为“货运承揽人”。  相似文献   

5.
目前国内的国际货代企业已达1400多家,营业额达20多亿美元,货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竞争白热化程度日渐升温。现在的货运企业面临更多的则是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运用先进的市场营销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客户满意、提高服务的附加值,获取更多的收益,是目前众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货运企业目前的市场竞争环境是:竞争对手众多,货运收益率降低;客户的运输要求越来越高,从传统的海运需求扩大到内陆、航空、及多式联运的诸多运输环节,有  相似文献   

6.
实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年审制度是加强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了解货运代理企业经营情况、对企业经营实行有效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实施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  相似文献   

7.
(四)法律关于企业设立的规定 1.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规定 根据<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2004年1月1日商务部颁布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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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 顾名思义,货运代理业是作为货主代理人代办货物运输及相关手续的行业,代办内容包括代理报关、代订舱位、代办进出口货运必须的商检、卫检、动检手续等等。严格从法律角度而言,作为代理人,货运代理企业应以被代理人——即货主的名义从事上述活动,除收取代理佣金之外,不能从代办活动中获取其他利润。通常人们将货运代理企业所从事的上述业务活动方式称为单纯代理的货运代理。 事实上,现今货运代理业的业务范围已远远超出了单纯代理业务范畴,除了为客户代办进出口货运中的“一关三检”手续仍为明显的纯粹代理行为外,拥有堆场集卡车队的货代企业为货主提供货物堆存、集卡陆路运输时实际担当了仓库与陆路承运人的角色,而货代在为货主安排订舱及内陆段运输时能否赚取差价亦是争议颇多。根据我国外经贸部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范围的有关规定,它可以经营“订舱、仓储;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  相似文献   

9.
根据《货运代理管理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2004年1月1日商务部颁布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相似文献   

10.
张颖 《中国河运》2008,(3):50-51
从海上运输的发展来看,无船承运人是在国际货运代理人从运输合同的中介演变至运输合同主体的过程中产生的,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业务的延伸和发展。因此,无船承运人身上也具备了某些货代的特征,但其与货运代理人仍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文章着重分析了二者的区别,以及无船承运人管理制度中的问题及建议。  相似文献   

11.
周航 《中国水运》2007,5(11):208-209
从海上运输的发展来看,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无船承运人是在货运代理从运输合同的中介演变至运输合同主体的过程中产生的,是货运代理业务的延伸和发展。尽管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业的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两者之间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容易混淆的地方。本文首先明确了货运代理和无船承运人的涵义及其业务范围,然后对两者进行了详细的比较与分析,并对无船承运人今后在我国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2.
2.客户和公司的法律地位 货运代理人具有双重身份,在通常情况下,货运代理人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从事货运代理业务,当其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向客户签发提单时,其身份即变成了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其法律地位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相似文献   

13.
近日,湖北省商务厅和涉及国际运输环节的相关部门对一批服务质量、经营业绩俱佳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了共同的考核,最终评出湖北省“十佳”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有数十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参与的评选中,武汉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在湖北省内排名第一的市场占有率和最优的服务质量,荣登“十佳”榜首。  相似文献   

14.
杨志刚 《集装箱化》2001,(10):21-23
1 国际货运代理人充当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之定位 国际货运代理人一词,国际上虽没有公认、统一的定义,但在一些权威机构出版的工具书中均有一定的解释.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的解释是:"货运代理人代表客户取得运输,而本人并不起承运人的作用";国际货运代理人协会对国际货运代理人作的定义是:"国际货运代理人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取得货物运输的人,其本人不是承运人".  相似文献   

15.
《航海》2017,(2)
海上货运代理实务中,层层转委托的连环代理现象屡见不鲜。受托人在转委托时一般应征得委托人的明示同意或以行为表达的默示同意,否则应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海上货运代理纠纷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但若牵涉到货代企业以自有的运输工具、设备提供货物的运输、仓储等服务的,则应分别适用与运输、仓储合同等相关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6.
朱强 《水运管理》1999,(12):2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在此以前,我国海上货运代理方面可适用的法律(也包括水上、陆路、航空、多式联运货代方面),主要有《民法通则》、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1998年1月26日外经贸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民法通则》对代理仅规定了一种直接代理。所谓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为了本人的利益,并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  相似文献   

17.
《航海》2017,(5)
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是债权人享有留置权的法定要件之一。若货运代理企业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委托人的货物成立间接占有,如货运代理企业以自己名义将委托人的货物交由第三人仓储、或转托车队进行陆路运输,货运代理企业对委托人的货物仍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和控制力,应认定为构成"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相似文献   

18.
航空运输与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海运、管道运输,都是现代货运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特定的运输方式,为用户提供安全、快捷、方便和优质的服务。其中,航空运输以飞机腹舱和全货机为主要运输工具,以航空港为基地,通过一定的空中航线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方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航空运输的安全问题也成为业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如何更好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以及科学的安全管控机制,守好航空货运安全底线是航空货运领域的重要命题。本文立足于航空货运发展趋势,拟从航空运输的管控的路径、技术手段、全流程优化运营等维度进行探析,以期提升航空货运安全管控、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参考经验。  相似文献   

19.
李玉如 《集装箱化》2001,(8):20-23,35
去年末,外经贸部下发通知,提请外贸企业注意规避无单放货的风险.货运业务风险自从有了国际贸易运输和货运企业经营活动就已经存在.关键是如何认识和识别它,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规避和积极防范.作者刊登在今年第五期<水运管理>杂志<国际货运业务风险分析、防范与管理>一文就货运业务风险概念、风险基础、特点、类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易产生风险的主要环节,货运业务风险防范与管理,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等,做了探讨并提出自己的看法.然而,理顺货运市场关系,规范货运市场秩序,创造良好货运活动的外部环境,乃是货运代理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本文,就此作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主要观点.  相似文献   

20.
前不久,在沪举行的’96全国外贸运输工作会议传出信息,我国现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2000余家,其中上海口岸经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达126家。去年,上海港外贸进出口总量达4086.5万吨,预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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