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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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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港口船舶使费收费政策,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通知》指出,我国将进一步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费、拖轮费、停泊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取消现行收取的靠垫费,以及引航费中的引航员滞留费和引航计划变更费,将系解缆费、开关  相似文献   

2.
<正>8月,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相关港口收费标准下调五成,进一步为我国航运业解困。这是继两部委去年12月共同发文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标准之后的第二次调整,新收费标准将从9月20日起正式执行。  相似文献   

3.
8月4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改进船舶使费计费办法、完善船舶使费管理方式、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和强化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港口使费征收的市场化方向,充分缓解了我国港航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  相似文献   

4.
<正>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规范船舶使费收费项目,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提供船舶进出港服务,可收取引航(移泊)费、拖船费、停泊费、围油栏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以及垃圾处理、供水、供油、供电服务收费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取消现行收取的靠垫费,以及引航费中的引航员滞留费和引航计划变更费,  相似文献   

5.
《中国船检》2006,(6):58-58
为做好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和《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交水发[2006]156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集装箱化》2006,(5):19-19
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在我国对外开放港口开始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通知》规定,凡取得有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设施经营人,对进出对外开放港口的外贸进出口货物(含集装箱)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  相似文献   

7.
港口     
《中国远洋航务》2009,(5):87-88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延续港11设施保安赞收赞政策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  相似文献   

8.
李兴春 《世界海运》2009,32(7):60-60
在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即将期满结束之日,交通运输部与圈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下发《关十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在2009年5月31日港口设施保安费收取政策执行期满后,延续港门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嘲、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并且,此通知未有说明延续执行的截止期限。  相似文献   

9.
港口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延续港11设施保安赞收赞政策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  相似文献   

10.
海事公告     
A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做好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和《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交水发[2006]156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除另有规定外,港口设施保安费由取得有效《港口设  相似文献   

11.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  相似文献   

12.
《珠江水运》2009,(5):67-67
最近,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对港口设施经营人和管理人在港口设施保安方面的投入进行适当补偿,保证港口保安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港口设施安全,  相似文献   

13.
1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简介 2002年12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SOLAS公约)修正案,提出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并强制要求船舶符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下简称ISPS规则)的规定。我国是SOLAS公约的缔约国,SOLAS公约修正案生效后,为了更好地履行公约,原交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细化公约规定。  相似文献   

14.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号),决定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原规定不变.  相似文献   

15.
国内信息     
《中国海事》2006,(7):67-71
政策与法规6月1日起中国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6月1日起,对进出中国港口的外贸进出口货物(含集装箱)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交通部为此颁布出台《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港口设施保安费收取和使用的相关事宜,规定收取标准(按人民币计)为:20元/TEU,散货0.5元/吨  相似文献   

16.
正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简称《办法》),自4月1日起下调4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此举预计每年可降低航运企业、外贸企业成本约18亿元。《办法》明确,将分别下调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  相似文献   

17.
中国港口协会于2006年5月29日至31日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港口内贸装卸、堆存价格自律协调工作会议”。全国59个港口企业主管港口运输价格的82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总结交通部《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颁发10个月来的工作等议题进行。会议由中国港口协会秘书长何业钢主持,中国港口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忠喜、交通部水运司港口处副处长林军保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18.
海事公告     
A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2002年12月,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并从2004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年来,各港口经营人和管理人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港口保安设施、培训人员等,  相似文献   

19.
记者从中国港口协会秘书处获悉,中国港口协会于2006年9月11日在大连召开第六届第五次理事长会议,对业界征收港口设施保安费一事进行了专门研究。会议认为,自2004年7月1日全面实施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和《国际船舶和港口  相似文献   

20.
<正>近日,交通运输部迅速行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降低了四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归并了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要取消或降低一批铁路、港口收费。近日,交通运输部迅速行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降低了四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归并了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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