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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法定检验是一项缔约国的国家主权行为 ,也是缔约国的政府职能在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1 974年国际海上安全人命公约》 (即《SOLAS公约1 974》)和《经 1 978年议定书修订的 1 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即MARPOL73/78公约 )有关规则中 ,对船舶法定检验的基本性质 ,在有关条款中 ,有明确的界定 (因篇幅关系 ,本处从略 )。从《SOLAS公约》和《MARPOL公约》有关条款可见 ,根据我国加入的IMO的有关公约规定 ,船舶检验是一项由缔约国政府所行使的政府职能并代表着国家的主权行为。由于有关国际公约赋予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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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SOLAS74公约第XI-2章的规定,《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简称ISPS规则)已于2004年7月1日全面生效并被强制实施,这就要求船舶及港口设施必须按照ISPS规则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安计划》并取得相应证书,这对减少海上船舶保安事件的发生,提高船舶及港口对保安事件的防范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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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高度重视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国际海事组织(IMO)针对船舶防污染的公约颁布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及相关修正案、《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和《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BWM公约)等国际公约,并且对公约进行持续更新,这些公约对船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做出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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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天,在对某集装箱船进行由国际航行转为国内航行检验时,发现其消防员装备存放处所应急照明设置了就地开关。经了解,该轮原为持有有效公约证书的国际航行船舶,满足SOLAS公约2000修正案的要求。被国内船东购入经检验改为国内航行船舶,持有国内法规对应的法定证书。鉴于该轮转为国内航行并持有国内法规对应的法定证书,因此该轮需要满足《非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规则(1999)》的相应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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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IMO)出台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Ⅵ《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简称"73/78公约"附则Ⅵ)及我国相关的检验法规对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的规定相继生效,加大了对海洋和大气环境的保护。本文针对国内航行船舶的现状,结合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详细研究了《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73/78公约"附则Ⅵ)和我国现行船舶检验有关法规规范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控制措施,深入分析和探讨了国内船舶防止空气污染的有关规定以及检验实践工作,对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方面的检验发证的管理和具体操作进行归纳总结,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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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公约》哪些条款同《ISM规则》规定相关?答:《公约》标题一至标题五涉及海员20个方面的要求,其中最低年龄、体检证书、培训和资格、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配员水平、食品和膳食服务、船上和岸上医疗、健康和安全保护及事故预防等8个方面的要求。同国际海事组织《ISM规则》(《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中有关资源和人员、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船上操作计划的制定、目标等部分条款要求有一定的兼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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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液体化学品的海上运输通常有包装运输和散装运输两种形式,散装运输因其成本优势,越来越受到业界的关注。根据不同化学品的危害特性,载运船舶在结构和设备方面需要满足《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IBC规则)或《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BCH规则)、《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和《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Ⅱ的要求,必要时,还应满足主管机关以及行业组织的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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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海上保安,国际海事组织于2002年12月通过了对SOLAS公约的修正案和《国际船舶保安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自2004年7月1日《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施行以来,随着国际海上保安形势的变化,国际海事组织又通过了许多关于船舶保安的决议或者修正案,因此,我国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保安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保安规则》第三十三条和ISPS规则有关规定要求,国际航行船舶和船公司有必要强化对船舶的保安管理。但在实际检查中,港口国检查官员(PSCO)仍然发现有相当多的缺陷和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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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5月,国际海事组织(1M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74)缔约国大会通过了该公约第Ⅸ章“船舶安全营运管理”,使《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或《ISM规则》,成为强制性规定。按公约的要求及规则的规定,凡从事国际航行的入级船舶及经营船舶的国际航运公司应建立、实施及维护一个安全管理体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简称SMS)。经主管机关或授权的机构审核合格者,船公司将得到《符合证明》(Document ofCompliance),其下属船舶在具有《符合证明》副本的情况下,经审核合格者可取得《安全管理证书》(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简称SMC)。所有客船(包括载客高速艇),500总吨以上的油船、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载货高速艇,不迟于1998年7月1日,500总吨以上其他货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不迟于2002年7月1日,应全部满足《ISM规则》的要求。船舶要持证营运,公司要持证经营。届时,若达不到要求或不符合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及经营国际航行的公司将受到《ISM规则》的严格限止而无法继续航行和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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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SPS规则生效后,船舶必须持有哪些证书和文件?规则生效后,船舶必须持有长期或短期《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SSC)、经过批准的《船舶保安计划》(SSP)、《SSP批准书》、《船舶保安评估报告》(SSA)、《现场检验报告》(ONBRI)VERIFICATION RE.PERT FOR ISPS)、符合证明、主管机关颁发的《连续概要记录》(CSR)、AIS和船舶保安警报系统检验报告及产品说明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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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在审查国际国内关于海船最低安全配员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指出目前海船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中存在的问题:与国际做法存在差距,且未按《最低安全配员原则》要求制定工作指南。导致目前海事系统配员核发工作缺乏统一性,核发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不尽相同,给船东及现场执法人员造成困惑。建议修改我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制定工作指南,确保配员核发工作与国际接轨与国内现实情况相符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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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制订《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和《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规则》的背景情况和有关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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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SOLAS公约、ISPS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港口设施的<保安评估报告>和<保安计划>每五年应重新编制一次,<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以下简称<符合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原交通部于2004年6月颁发的第一批<符合证书>将于今年6月底到期.有关港口设施能否取得新的<符合证书>,直接关系到其能否继续为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提供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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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在雾区中船舶之间的责任关系,并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及IMO所制定的1978STCW公约的要求与海员的通常作法,研究了船舶在雾区中应遵守的有关规定以及做好的有关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