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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交通物流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防疫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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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运》2019,(6)
<正>近日,交通运输部迅速行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降低了四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归并了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要取消或降低一批铁路、港口收费。近日,交通运输部迅速行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降低了四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归并了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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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2015,(3)
<正>2015年8月17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9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部署,为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决定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自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及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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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停征涉企行政性收费、提质增效为企业减负、创新方式服务船员考试、扶持游艇等新兴经济发展、推动航运企业绿色转型……12月5日,惠州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航运经济发展的十项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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