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广东海事与国际海事的联系正日趋紧密,其"触角"延伸至科技、业务、执法、履约、救助、演练、应急等方方面面。而作为IMO船员分委会和船检分委会的秘书处单位,广东海事代表中国海事在国际海事组织里发出声音的机会将越来越多,力度也将越来越大。广东海事谋篇布局,已不再囿于广东境内水域。"我们需要加快与国际海事的对接。"广东海事局一位长期从事履约和国  相似文献   

2.
<正>近日,部海事局对广东海事局的请示予以批复,同意在船员分委会秘书处(广东海事局)设立"中国海事船员履约国际响应联络点",负责承担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涉及船员事务的动态跟踪,信息的发布与更新,履约信息的通报,我国与其他缔约国船员证书互认的联络与沟通,《海员身份证件公约》所要求的国家联络点职能,对其他缔约国政府和机构  相似文献   

3.
国内     
《珠江水运》2012,(5):9-9
2月22日,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船舶登记分委会在上海成立,它的成立将有助于跟踪船舶登记领域国际公约、规则最新发展动态和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提升我国船舶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据了解,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1995年成立的海事研究组织,下属航行安全、危防、海事调查、综合履约等十几个分委会,涵盖了海事各个领域的工作。船舶登记分委会作为最新成立分委会,挂靠在上海海事局。  相似文献   

4.
动态     
<正>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9年国际海事履约及会议培训班在邕举办10月21日-2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南宁举办国际海事履约及会议培训班。本次培训内容涵盖了2019年海事国际合作整体情况、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及下设分委会改革方案、提升制度性话语权方案、海事调查国际合作机制及成果,NCSR6、ITU、IMSO会议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等内容。本次培训是海事系统研  相似文献   

5.
国际海事组织从推动全球协调、统一履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等六个重要公约的角度,建立并实施了自愿审核机制。中国政府积极参加该机制,于2009年11月7—18日自愿接受了IMO审核并取得良好的审核结果。通过审核工作,较好展现了我国政府履约的良好形象。维护了国家航运利益,促进了中国海事管理事权组织方式的改进,丰富和发展了大国海事公共治理内涵,也为全球协调统一履约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海事系统通过迎审准备和接受审核,调整了理念,完善了战略规划,加强了能力建设,推动中国海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  相似文献   

6.
正近年来,中国与国际海事组织密切合作,国际履约能力不断提升,国际话语权不断增强,为我国航运经济的安全、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也彰显了中国海事的国际形象。本期以广东海事局的国际海事履约、合作情况为突破点,了解海事,走出国门看世界。  相似文献   

7.
正本次中国-东盟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合作研讨会的举行,极大促进了中国-东盟国家海事磋商机制的完善和巩固。对于国际海事劳工公约的讨论和提案,也将极大推进这部被称之为海员"权利法案"的文件在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批准或是实施工作。《国际海事劳工公约》是怎样的一份文件,对船员以及国家又有着怎样的影响,会议集中讨论的2014年修正案又对公约进行了哪部分修改  相似文献   

8.
<正>从1989年到2013年,中国已连续十三届当选为国际海事组织(IMO)A类理事国。中国海事与国际的对接"渐行渐近"。对于处在地理位置特殊的广东来说,广东海事参与国际海事的交流与合作亦更趋密集。本期封面报道即从制约、履约、参会、业务交流、救助、国际事务等方面揭开广东海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神秘面纱。  相似文献   

9.
曾苇 《珠江水运》2015,(5):20-23
<正>我国每年均派出代表团参加IMO与船舶防污染相关的MSC海安会、MEPC环保会、PPR分委会和CCC分委会会议。参会人员除了来自承担相关议题的部局和直属海事局代表,还包括来自有关部委、船级社、海事院校、相关企业等其他机构的人员。在与国际海事的交流于合作中,中国的身影愈发频繁。在广泛参与国际组织活动的同时,中国海事系统积极与周边国家加强交流,推动了中国航运事业走  相似文献   

10.
历经数年的准备和努力,中远集运船队顺利跨入海事劳工履约"门槛"。截至8月20日,在《2006海事劳工公约》正式生效之时,其拥有并经营的106艘集装箱班轮,全部通过由中国船级社主持的海事劳工履约审核,并获颁国际通行的《海事劳工证书》,成为中国首家获得海事劳工国际通行"护照"的船公司,由此提升中远集装箱船队在全球航运同业竞争与合作中的平等地位,引领中国船员赢得"体面劳动"的最大权益和职业尊严。  相似文献   

11.
《珠江水运》2013,(19):43-43
2013年9月23日至27日,中国海事局履行STCW公约独立评价工作在广州召开。此次独立评价工作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的领导下,由船员分委会秘书处(广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组织海事及航运界的资深船长、轮机长、教授、高级工程师共同组成独立评价组对中国政府履行STCW公约的海船船员教育、培训、考试和发证等进行全面的审查。  相似文献   

12.
喻增盛 《中国水运》2009,(9):129-130
分析了我国船员培训、考核的现状;提出了海事部门对航运院校、船员培训中心等的监督管理上的一些应对之策,探讨海事应利用国际海事组织公约修订之际,不断完善中国船员培训、考核机制,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海员,以期在日益开放的国际海员市场上占据更多席位,促进我国海运事业发展和对外劳务输出,使中国从一个海员大国转变成一个海员强国,并展现中国海事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13.
《航海教育研究》2009,26(4):90-90
日前,国际海事组织(IMO)完成了对我国政府海事履约的审核工作。审核组认为,中国积极履行IMO强制性文件义务,切实履行了国际海事公约规定的政府义务,达到了《IMO强制性文件实施规则》规定的标准,尤其是我国的开航前检查、搜救以及海事立法机制,在全球海事履约中表现出卓越成效。  相似文献   

14.
动态     
《中国海事》2014,(2):72-72
我国向IMO船舶系统与设备分委会(SSE)提交提案 3月10日,国际海事组织船舶系统与设备分委会(SSE)第1次会议将在伦敦召开,中国海事局将派员参加此次会议。为做好此次会议提案工作,中国海事局成立研究小组,对SSE分委会第1次会议文件进行整理研究,同时对涉及我国船舶建造行业发展、国计民生的提案进行重点研究。近年来,中国海事局积极参与国际海事事务,不断加强国际海事研究,促进海事履约能力提高,积极为国际公约制定修正建言献策,增强了我国在国际海事立法的话语权。  相似文献   

15.
正为履行好《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保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我国履约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政府的履约机制步入了正规渠道。针对海事劳工公约的履约,《办法》规定哪些部门负责实施检查?如何实施检查?  相似文献   

16.
探讨在中国海事系统建立履约管理体系必要性、基本思路和海事履约战略管理的理念,提出应对IMO审核的海事履约管理体系建设的具体建议。2009年国际海事组织第26届大会决定,IMO将于2015年起对所有会员国实施强制性的履约审核。2010年中国海事局根据中国接受IMO自愿审核的情况,决定在全国直属海事系统建立覆盖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比分析《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公约》)要求与我国最新立法规定、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船员集体谈判机制,以履约准备为考察视角,提出现阶段我国所做的工作准备:制/修订海员相关法律规范,构建和完善包括海员在内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探索和建设我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为顺利履约提供制度保障;依据《MLC公约》要求,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共同签署《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海事主管部门发布履约准备工作通知,对有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和签发作出具体安排。目前我国已基本具备批准和实施公约的条件,有关部门应加快批约进程,完整、善意地承担国际责任,提升国际地位,掌握海运话语权,进而推动我国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海事履约机制是我国海事履约能力和水平提升的制度保障。梳理现阶段直属海事系统需履行的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双边协议等法律文件情况,介绍当前海事履约机制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对海事履约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正广东海事局局长陈毕伍在海事国际合作事务集中办公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外交政策,积极配合各兄弟局,充分发挥地缘优势,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扎实推进国际海事履约与合作各项工作,构建良好交流平台,增强国家互信合作,促进民间交流往来,树立中国海事良好国际形象。  相似文献   

20.
张重阳 《中国水运》2007,5(9):221-222
本文从我国履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的现状谈起,分析了在国内立法、船员教育、考试评估、海事管理和船舶设备监管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向审核机制展示我国履约成果为目的,阐述了我国提交《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审核文件的大致分类和内容,希望通过对履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情况的分析和描述,引起我国海事各界对IMO自愿审核机制的思索和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