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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我国从2008年9月1日起实行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新政策的主要调整内容包括: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量在3.0L至4.0L(含4.0L)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量在4.0L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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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日,我国将对汽车消费税征收比例进行调整。具体为:排气量1.0升以下(含1.0升)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3%下调至1%,排气量3.0升以上(不含3.0升)至4.0升(含4.0升)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4.0升以上乘用车消费税税率由20%上调至4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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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预测,未来俄罗斯进口二手车的市场份额还将增长,与之相对应的是卡玛斯这样的俄国内制造商的市场份额将缩小。加入WTO以后,到2015年俄罗斯卡车市场的市场格局可能是这样的:14~40t GVW卡车市场容量为14.7万辆;其中进口二手卡车市场份额达35%,为3.8万辆;进口新卡车市场份额为30.6%,为4.5万辆;俄罗斯产卡车市场份额为43.6%,为6.4万辆。如果目前的进口车关税保持不变,那么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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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汽车配件经营的成本中,除支付给国外的货款以外,比重最大的就是国内的关税(包括进口税和增值税),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几乎没有变化。 1990年7月,国家海关总署下达了《关于进口汽车零件、部件确定税则归类的规定》(以下简称“新税规”),使进口汽车配件的关税税率有了相应的变动。这对进口汽车配件的成本、销售价格以及原有库存都要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对于进口汽车配件的关税税率是如何确定的:“新税规”又是怎样确定进口汽车配件的关税税率的;税率变化后对进口汽车配件成本的影响程度如何?如何使进口汽车配件的关税成本达到合法的最低程度?这些问题,对于经营进口汽车配件的单位来说是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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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呼吁数年的新分级汽车消费税调整终于来了。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五档新消费税标准。制定分档标准的目的很明确,"为了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其中对排气量在4.0L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排气量在1.0L(含1.0L)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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