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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坞修过程中对燃油舱的清洗及废物处理,涉及船舶污染物在法定记录簿的记录,任何漏记、错记都可能会导致船舶被处罚或滞留.分析燃油舱在清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物及废物属性,结合国际公约对油类和垃圾处理的记录要求及行业观点,提出此类操作的法定记录簿记录方法和示例,形成规范统一的认识,避免误解,为行业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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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类记录簿(ORB)属于船舶重要的法定文书,可作为法律诉讼证据,是港口国监督(PSC)必查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是机器处所所积存的舱底水向舷外排放或处理。本文通过分析PSC检查中发现的油类记录簿记录错误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就综合舱底水处理系统(IBTS)内的清洁放残(clean drains)排放管路与舱底水系统(Oily Bilge Water System)是否需要完全分开进行探讨,并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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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油船在接受检查时,发现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C)第3.2.3条"其他可以接受的措施"中有"将机舱残油排放到货油区域污油水舱"(见图1)的措施;同时油类记录簿(ORB)的历史记录显示,机舱内残油的实际日常处理方式中包含排至货油区域污油水舱(Slop Tank)的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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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国对新生效国际海事公约的履约能力,提高海事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通过对新生效MPEC.187(59)决议修改内容及适用范围的细致研究,指出船舶在执行该决议过程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及其原因,结合一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及现实中执行该决议存在的缺陷,有针对性地从《油类记录簿》、IOPP证书附件、机舱残油泵和残油舱设置等方面,提出对船舶开展有关MPEC.187(59)决议履约检查的要点及相应缺陷的整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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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类记录簿》MARPOL3/78公约附则工(防止油污规则)和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船舶配备的重要防污染文书,按照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的规定,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必须配备《类记录簿》它要求船舶要如实、准确记录涉及油类作业的每一项活动,是防止船舶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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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舱含油舱底污水是机舱中机器(主机和辅机)和设备及管路在船舶营运中泄漏的燃料油、润滑油、淡水、海水等混合在一起的油污水。据统计,一艘船舶每年排放的机舱舱底污水量约是其总吨位的10%,全世界每年随机舱舱底水排入海洋的油类,多达几十万吨。更为严峻的是部分船公司和船员素质不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差,在船舶营运期间将机舱舱底水通过各种非法途径直接排放入海。在2010年南京海事局开展的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当中,一共立案查处了16艘船舶,尤其是国内沿海航行船舶航行途中非法排污的情况比较严重,其中主要集中在维护保养较差的船舶和老龄船舶。本文对船舶机舱一些常见的非法排污形式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技术要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