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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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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海事组织在制定《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公约CLC》及其1992年议定书和《1971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FUND》及其1992年议定书之后,又将注意力转向制定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所致污染损害的公约。1996年5月3日,国际海事组织在其总部通过了《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简称HNS公约),它是继CLC公约、FUND公约之后又一采用严格责任制的责任赔偿公约。  相似文献   

2.
丁培良 《中国水运》2002,(10):30-31
2001年3月,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燃油污染损害责任与赔偿外交大会在伦敦召开,会议通过了<燃油污染损害责任国际公约>(以下简称<燃油公约>),作出了关于责任限制、促进技术合作和对采取措施防止及减少油污损害者提供保护等三项大会决议.该公约将与<1969年责任公约>和<71基金公约>、<76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1996年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等构成一个较为完善的船舶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与赔偿的国际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3.
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HNS)依照目前的批准进程,很可能"影响其他成员国",从而产生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按规定,生效需要由12个国家签字同意,然而目前只有8个国家签署了HNS。HNS公约于1996年  相似文献   

4.
船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污染损害是民事侵权的一种,属于特殊的海上侵权行为。由于该类货物的事故性侵权往往会造成巨大损失,因而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但我国相关损害赔偿机制尚不健全,本文试从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责任限制、补偿基金四个方面讨论应当如何构建我国船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污染损害的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5.
<正>随着海运石油、化学品等有害有毒物质数量的增多,这些有害有毒物质对于海洋环境造成损害的危险与日俱增。为调整上述物质的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海事组织在1996年5月举行的关于有害有毒物质责任限制的国际会议上通过了1996年《海上运输有害有毒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国际公约》(简称"HNS公约")。HNS公约共分六章五十四条和两个附则。该公约旨在确保涉及有害有毒物质的船舶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能得到适当的、迅速的和有效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正4月26日至28日,IMO法律委员会(LEG)第104次会议召开。来自87个成员国、2个IMO准成员、1个联合国和特别机构(国际劳工组织)、4个政府间组织和17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出席会议。现将会议议概况介绍如下:一、批准促进《2010年HNS公约》实施大会决议草案法律委批准了有关《2010年国际海运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2010年HNS公约》)生效和实施的大会决议草案,旨在鼓励实施这一重要赔偿条约,其涵盖了有关船运HNS所造成损害的责任和赔偿  相似文献   

7.
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HNS)依照目前的批准进程,很可能“影响其他成员国”,从而产生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按规定,生效需要由12个国家签字同意,然而目前只有8个国家签署了HNS。HNS公约于1996年首次引入,但是由于批准的成员国数量不够而始终未生效。  相似文献   

8.
2010年HNS公约旨在保证对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损害的人员和财产,清污费用、恢复原状所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充分、及时和有效的赔偿,是迄今为止国际上唯一的专门针对船载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赔偿的法律文件。  相似文献   

9.
随着近年来中国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数量和种类的迅速增长,船载有毒有害物质(HNS)污染风险越来越严峻,HNS运输造成的海洋污染损害赔偿问题也显得日益突出。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加入《1996年关于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责任和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而且HNS公约本身也尚未生效,国内也没有建立有关HNS污染的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10.
随着近年来我国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数量和种类的迅速增长,船载有毒有害物质(HNS)的污染风险越来越严峻,HNS运输造成的海洋污染损害赔偿问题也显得日益突出。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加入《1996年关于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的责任和损害赔偿的国际公约》(而且HNS公约本身也尚未生效),国内也没有建立有关HNS污染的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11.
从建立我国船运有害有毒物质损害责任机制的必要性出发,对比研究了建立赔偿机制的几种可行方案,并表明了我国对“1996年HNS公约”应持的态度。  相似文献   

12.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中化工产品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质的日益增多,污染问题已为世界各国所关注,《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及赔偿公约》随之出台。文中旨在通过分析我国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损害赔偿方面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探讨建立机制的方法和对策,以期做好加入并履行公约的;住备  相似文献   

13.
2011年4月14日,丹麦驻伦敦大使馆公使衔参赞Kasper Hφeg-Jensen先生代表丹麦政府在国际海事组织(IMO)总部签署《(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2010年议定书》(简称《(HNS公约)2010年议定书》)。丹麦由此成为首个签署该议定书的国家。  相似文献   

14.
早在1995年随着一些代表团向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第73届会议提出建立燃油损害责任和赔偿国际机制的提案后,就已经开始本公约的起草工作。民事责任公约及基金公约的制定、生效,使得油污受害者在遭受船载散装货油污染时,能得到较为充分的赔偿。然而,油污民事责任公约及基金公约并没有解决船舶燃油污染问题,由于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船舶越来越大型化,  相似文献   

15.
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商法中特有的制度之一,其历史悠久,在国际范围内影响深远。各个航运国家都参加了各个相关的国际公约或在国内法中有关章节中对这方面的问题作了专门的规定。中国虽然没有加入任何一个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公约,但是在《海商法》第十一章的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基本是移植了1976《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中的实质性规定。由于在移植过程中并未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且随着航运业的发展,我国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已不能完全适应客观情况变化的需要。本文总结了一些当前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修改和完善的意见。  相似文献   

16.
夏亮 《中国水运》2009,(7):96-97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事诉讼程序法》设立的一项特别的法律制度。但是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还有若干不完善之处。本文以一起近年来较大的船舶碰撞导致的海洋污染事故为例,分析了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损害赔偿中适用该制度所产生的一些问题,探寻这些问题发生的法律层面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7.
政策     
《航海》2011,(3):19-20
丹麦第一个签署2010HNS公约协定书经批准,丹麦成为第一个签署2010协定书的国家,2010协定书是关于1996年通过的有害和有毒物质(HNS)海上运输造成损害相关的责任和赔偿的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18.
危敬添 《水运管理》2010,32(7):45-47
1背景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国际海事组织(IMO)就开始着手制定《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公约初稿在法律委员会第47届会议上进行过初步审议,  相似文献   

19.
环球搜索     
《航海》2011,(3):19-23
政策丹麦第一个签署2010HNS公约协定书经批准,丹麦成为第一个签署2010协定书的国家,2010协定书是关于1996年通过的有害和有毒物质(HNS)海上运输造成损害相关的责任和赔偿的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20.
我国海船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系事赔偿时,船舶所有人按<<海商法>>的规定享受责任限制;内河船则依<<民法通则>>其船舶有人不享受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上不统一。应建立内河海事赔偿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法律制度,解决国内同一法域,同一水域不同船舶种类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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