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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6,(10)
兹有与主要条款第5条规定之船名、第6条规定之船舶的总吨及净吨、第7条规定之夏季载重线具有的全部载货能力、第8条规定之现在船位及第9条规定之预期抵港日期相符合的船舶拥有人(第3条注明)和第4条所规定之船舶租用人达成如下协议: 上述船舶在其完成上航次任务之后,即应驶向主要条款第10条所规定之租船人具有装货责任的装货港或装货地区或只要能使船舶不会搁浅而又能安全抵达的与装货及地区最接近的地方,按12条之规定在该地装载满载货物(如果双方同意装甲板货,则应有租船人承担风险与责任)。船舶按租船合同装货完毕并签发提单后,将驶向主要条款第11条规定的卸货港或地区或只要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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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廷中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9,(10)
所谓解约日(cancelling date),又称销约期,是在航次租船合同中规定的,船舶未能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装货港并作好装货准备,租船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日期。 在航次租船情况下,对承租人来讲,非常关心船舶能否在租约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装货港并作好装船准备,如果船方做不到这一点,租船人就要考虑是否还继续使用该船的问题。为此,在订立合同时,都无一例外地要订立一个解约日条款,以保护自己的利益。航次租船合同中的解约日与受载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所谓受载期(Laydays),前已提及,是指船舶预期到达装货港或地点,并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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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6,(7)
第9条 滞期费费率及支付方式(装/卸港)Demurrage rate and manner payable(loading and discharging)。滞期费是租船人未能在租船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内完成装货和卸货而向船东作出的经济赔偿。从此意义上说,滞期费是一种预定违约金(Liqui-dated damages),它起始于规定的装/卸时间结束之时到事实上装货和卸货作业的完成,不受除外时间的影响。这就意味着,一旦发生滞期,便永远是滞期(once on demurrage,always on demurrage)。法律根据是,如果租船人不违约,船舶就会在除外的时间内开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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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7,(3)
租船人应按主要条款(Box)20条的规定的费率,按天(不足一天的按比例计算)支付装/卸港的滞期费。滞期费应逐日计算,租船人在收到船东的发票后即支付滞期费。 如果没有按上述条件支付滞期费,船东应给租船人书面通知,指出租船人的失误之处。如果租船人未能在96个连续小时内支付滞期费,如果船舶在装港,船东 相似文献
6.
叶伟膺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10)
一九九四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二OO 四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规则十 在避难港等地的费用 规则十 在避难港等地的费用 (1)船舶因遭遇意外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共同 (1)(i)船舶因遭遇意外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安全必须驶入避难港、避难地或驶回装货港、装货地时,其驶入 共同安全必须驶入避难港、避难地或驶回装货港、装货地时,其这种港口或地点的费用,应认作共同海损;其后该船舶装载原装 驶入这种港口或地点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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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作业费是集装箱班轮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向货方收取的用于补偿承运人向港口经营人支付的堆场至船边(装货港)或船边至堆场(卸货港)的集装箱操作费用.长期以来,船货双方关于码头作业费的争议不断,尤其是在装货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FOB)贸易术语下,承运人是否有权收取装货港码头作业费以及应当向谁收取装货港码头作业费等问题一直困扰着航运界.本文结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相关规定,明确FOB贸易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货港码头作业费的义务,梳理关于FOB贸易术语下承运人对装货港码头作业费的请求权基础的主要学说,指出涉他合同为FOB贸易术语下承运人对装货港码头作业费的请求权基础,从而为解决FOB贸易术语下船货双方关于装货港码头作业费的争议提供基本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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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7,(1)
装/卸货 (甲)装/卸费用及风险 租船人应负责把货物置于货舱之内,装货、积载和/或平舱、理货,绑扎和/或加固货物;把货物移出货舱、卸货,船东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租船人应提供和铺垫合适积载、保护货物所需的一切垫舱物料;船东准允租船人使用船上所存之一切物垫舱物料。根据本合同,租船人应负责支付清理垫舱物料的费用,装/卸作业时间应计算到垫舱物料清理完毕为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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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型散装船装货速度快的特点,提出在确保船舶安全的前提下,从制订航次装货计划、装货过程及装货最后阶段控制船舶最大吃水,为船舶所有人、租船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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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四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规则十在避难港等地的费用 (1)船舶因遭遇意外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共同安全必须驶入避难港、避难地或驶回装货港、装货地时,其驶入这种港口或地点的费用,应认作共同海损:其后该船舶装载原装货物或其中一部分驶出该港口或地点的相应费用,也应认作共同海损. 相似文献
12.
叶伟膺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4,(10):88-92
(1)船舶因遭遇意外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为了共同安全必须驶入避难港、避难地或驶回装货港、装货地时,其驶入这种港口或地点的费用,应认作共同海损;其后该船舶装载原装货物或其中一部分驶出该港口或地点的相应费用,也应认作共同海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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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堂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6,(4)
第13条,运价(同时标明按装货数量或交货数量付费)/Freight Rate (also state if payable on delivered or Intaken quantity),运费支付/Freight payment (state currency andmethod of payment; also beneficiaryand bank account 注明币种、支付方式、受益人及银行帐号)。 航次租船合同条件下,运费是租船人或托运人就船东提供的运输服务而以货币方式支付的报酬。运费是构成航次租船合同的最重要的导周(consideration)。英美合同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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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租,是船东把船舶租给租船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使用。在租约期内,租船人根据租约规定的航行区域自行安排挂港、货载、加油和调度。租金是以载重吨为基础单位按天支付,一般每半月支付一次。期租船长必须清楚有关合同的条款规定,以避免产生违约行为。对于租船人下达的航次任务及航次有关指令,其中的每一细节船长必须仔细阅读、正确理解、认真处置。如对于租船人在货物装载完毕后又打算改变卸货港顺序的情况下,船长要经过周密的思考和详细地计算再给租船人以明确的答复。 相似文献
16.
赵劲松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1999,(11)
一租家以修改后的NYPE条款租用一船东的船从巴西往亚洲运圆木。圆木装在了甲板下的大舱里。装货和积载是按照租家指示进行的,但绑扎足由船东/船员负责进行的。甲板货绑扎不足,违反了IMO《甲板运载圆木实物规则》,结果造成部分甲板货在恶劣天气下灭失,并导致船体损坏。 租约中原先印刷上去的标准条款中的第24条被删除了,因此美元193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不适用于本租约。租约中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如下: 第8条: 租船人负责在船长的监督下进行装货、积载和平舱、卸货、绑扎、垫舱、加固、理货和解绑货物,并负担费用;船长按所提交的货物、大副收据和理货报告签发提单。 附加条款第48条: 尽管绑扎和解绑是由船员进行的,船员视为租船人的雇员。 附加条款第48条: 1.租船人要确保提单与大副收据严格一致,……包括大副收据上的一切条款和批注。 2.租船人要赔付船东因提单与大副收据不一致而造成的任何灭失、损害、延误、花费、成本、索赔或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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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内亚博法(BOFFA)港的开发使用是实现矿山-港口-驳运-海运流程化作业的重要环节,目前该港设施还不尽完善,无VTS,无引航站,船舶到达指定锚地后选择合适位置抛锚装货.通过对12艘好望角型船舶在博法港的装货情况进行总结,为赴该锚地执行铝土矿运输任务的船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陈波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0,(2):58-59
一、案情概述 “寿安海”轮按照租船人给船长的航次指示于1989年12月8日驶往美国诺福克港六号码头装载原煤。装货完毕后,1990年1月2日08∶11该轮在引水员引领下开航。经码头工人签字的装货记录表明装货量为106,487公吨,船首和船尾吃水均为50英尺。该轮驶过THIMBLE SHOAL航道CHESAPEAKE BAY BRIDGE后,10∶40左右在离第七号浮标约1000英尺处,舱首值守的木匠突然听到第一、二舱双层底舱发出巨响,断定压载水舱可能进水。潜水员经潜水检验发现,右弦第247-257号肋骨间有长约22英尺、宽约4英尺的裂口,第一、二号双层底右压载舱底部分变形;航道内有一只沉锚。美国海岸警备队在1月3日进行的测向扫描声纳检测结果表明,该锚近期被碰触过。事故后,船长决定抛锚做进一步检查和临时修理。临时修理完毕后,该轮得到开航的允许,并于2月1日12: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