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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海事法院正式对外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白皮书》从海事审判的角度把脉我国当前海洋开发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并向相关部门、海运行业及民众提出司法建议。这是该院继2010年以来,第二次以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海事审判情况通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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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12,(1):45-46
6月下旬,随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签署《关于建立海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协作纪要》,一个具有首创意义的海事“诉调对接”在上海正式启动。10月下旬,由上海海事法院将四个海事纠纷案子交给海仲上海分会委托调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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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是对从产地到消费地之间货物的配送、回收、储存、服务以及有关信息的有效流动和存储进行计划、实施和控制的过程。物流涉及众多环节,其中海上运输是重要的物流环节之一。随着物流业的不断发展,物流争议和物流纠纷也日益增多。这对海事审判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和冲击,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海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海事审判的法律适用问题、海事审判中的人才培养问题和海事审判与海事仲裁的关系问题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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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8月9日,上海海事法院发布2017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并专题通报了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这是自2010年以来,上海海事法院第八次向社会发布海事司法报告。全国首份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工作白皮书,采用中英文双语发布形式,延续了"发布常态化、专题系列化、内容精细化"的特点。涉"一带一路"海事审判案件逐年上升在聚焦2015—2017年审理的涉"一带一路"案件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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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请求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对被请求人的财产(如船舶、货物)所采取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五种情形下.海事法院可以扣押当事船舶。《海事诉讼法》关于海事请求保全程序的规定概括起来有六个步骤.即申请、担保、审查、裁定、执行、解除保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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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是管辖和审理广西区海域及与海相通水域发生的海商海事案件、云南省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可航水域发生的海商海事案件的专门法院.涉外性、专业性、技术性强,是该院受理的案件的突出特点.该院1999年8月19日挂牌受理案件,迄今不到四年,却已走过了其他海事法院五年、六年甚至八年才走完的路程,在审判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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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2日,广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参加了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郑鄂充分肯定了海事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对该院党组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要求海事法院争创全国一流、国际知名法院。广东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聂式恢,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陈文明出席会议。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年夫主持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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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首例判例,对某些法律规定不明确、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的观点问题明确下来,有利于统一认识,对当前乃至今后的海事管理和海事审判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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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海事调查证据与海事诉讼证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证据是指用于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证明。无论海事调查还是海事诉讼过程中,证据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它是海事部门查明事实的基础,也是海事法院审判的依据。由于海事调查证据与海事诉讼证据都是对事实的证明,因此这两种证据有很多方面是相同的,但由于调查取证的方法、证明的侧重点、法律规定的不同,海事调查证据与海事诉讼证据必然存在不同之处。本文通过对两种证据在各个方面的比较分析,并参照国外海事调查情况,提出海事调查证据与海事诉讼证据的关系。海事部门海事调查的性质和目的我国自建国以来,直到《海上交通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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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强制令在海事审判中起着重要作用,弥补了以往民事诉讼程序上的某些缺憾,有利于维护正常的航运和国际贸易秩序。海事强制令在维护请求人权益的同时,也可能会损害被请求人的权益。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考虑各方面因素,谨慎实施海事强制令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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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法律,海事破产案件本身应当由地方法院管辖。以破产申请受理为节点,此前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的海事海商诉讼应当由海事法院继续审理;而后新提起的衍生海事海商诉讼应当由地方法院集中管辖,但如果地方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则可以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相应的海事法院管辖。由于海事破产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未严格遵循上述规则的案例。为进一步专业、高效地处理海事破产案件,建议先通过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将破产衍生海事海商诉讼直接交由海事法院管辖,待时机成熟时,再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将海事破产案件本身交由海事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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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海事审判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大西南出海通道提供有效法律保障的作用,针对北海海事法院刚成立不久,对辖区内港航企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海事法院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服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地了解和掌握,从三月下旬开始,北海海事法院组成三个调研组,深入北海、防城、钦州、贵港、梧州等地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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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审判脱胎于商事审判,从某种意义上讲,船企破产案件属于海商案件的一类,企业破产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均未规定海事法院不能受理海事破产案件。海事法院审结首例执行转破产清算案件的实践表明,海事法院审理造船、航运企业破产案件具有可行性。船企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的,海事法院可以受理对船企的破产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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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了海事法院在海事担保中的职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海事法院因行使该职权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做了分析,提出法院应尽量减少职权的介入,给予当事人合理行使权力的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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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权是指确定法院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了海事法院的诉讼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与民事诉讼法相比,已明确并扩大了海事法院的管辖权。以下分别对其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