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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正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的通知》,决定以港口智慧物流、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等方面为重点,选取一批港口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建设,着力创新以港口为枢纽的物流服务模式、安全监测监管方式,以推动实现"货运一单制、信息一网通"的港口物流运作体系,逐步形成"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2.
南京沿江大型化工企业聚集,危险品运输非常繁忙。市交通局航管处为加快港口安全信息化建设,对危险货物码头和对外开放码头实现计算机可视化管理。目前,南京26个危险品码头已全部实现视频监控,通过港口安全指挥中心的屏幕,工作人员可对所有危险品装卸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违章可实时矫正。  相似文献   

3.
《中国海事》2013,(6):I0036-I00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港口安全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随着航运业快速发展,港口危险货物码头数量逐渐增多,给港口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所以,怎样加强对港口货物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理管控,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系统地提出了基于精细化管理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对策,希望能对提高港口安全等级、减少风险与事故发生率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正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指南》和《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指南》交通运输部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指导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在《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JTS/T170—2)、《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JTS/T170—3)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和  相似文献   

6.
为贯彻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现状进行分析.阐述危险货物相关概念.阐明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的区别与联系.统计全国现有危险货物码头、库区及堆场,以及移交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储罐的数量,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监管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为探索引进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参与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检查工作的模式,分析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的特点和优势,阐述引进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的必要性和前景。以2017年浙江省港口危险货物第三方安全检查为例,分析第三方安全检查的实践过程、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检查标准、制定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管理办法、培育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市场等对策,引导第三方专业力量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的长效治理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智力支撑,提升港口危险货物监管水平。  相似文献   

8.
正新修订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以下简称《规定》)2017年9月4日签发,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的背景和修订过程2012年《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自2013年施行以来,对指导各地做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港口的快速发展,港口危险货物的吞吐量和仓储量越来越大、品种越来越多,安全管理压力日  相似文献   

9.
目前国内的港口危险货物仓储业已呈现规模大、分布广、品种多的特点,港口石化仓储企业危险货物管理的安全性日益突出。以港口石化仓储企业的安全管理作为研究重点,提出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10.
亓明 《港口科技》2014,(8):33-36
分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国内外标准规范和研究现状、国内现有工作基础和存在的问题,从安全工程的系统视角,提出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及堆场安全管理及其标准化的关键研究内容.开展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及堆场设备设施配置、安全作业规程、应急响应与处理措施、安全管理办法等研究工作,可预防、减少和应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各类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1.
港口危险货物应急管理任务重、压力大,必须要结合当前港口危险货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针对此类问题,为适应我国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以辽宁省为例,从制度体系、预案体系、实战能力、应急资源、日常监督等5个方面介绍港口危险货物应急管理体系搭建工作,并从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把握应急处置的"第一时间"、公安消防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港口危险货物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考。  相似文献   

12.
针对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种类和数量繁多、安全监管业务管理复杂等问题,提出以港口危险货物全过程监管为业务主线的系统建设体系。采用B/S架构模式设计系统的框架,详细梳理了监管业务范围,分析归纳了应用的关键技术,在此基础上开发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宁波港域为依托,基于港口GIS"一张图"在港口企业管理、码头作业监管、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应急等方面进行了应用,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有效避免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实现港口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化。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重庆港危险货物作业码头现状的分析,依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实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和"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建设审批"等制度,从港口规划、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的投入,作业范围的许可、人员资质认定、企业市场准入,以及安全设备和事故救援体系的建立等环节加强港口危货作业安全的监管力度,探索运用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多层次监控,推进港口码头企业按照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建立重庆港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管理不可避免的被提上日程。  相似文献   

14.
分析目前重庆港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危险货物从业单位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依据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和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建设审批等制度,从安全设施和环保设施的投入、作业范围的许可、人员资质的认定以及安全设备和事故救援体系的建立等环节评价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管理状况,依据其特点以及存在的关键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15.
张云康  陈晓攀 《水运管理》2011,33(11):20-22,39
为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在宁波港域的贯彻执行,提高宁波港域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概述宁波港域内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的现状,剖析当前宁波港域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宁波港域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提出对策建议:健全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研究;形成科学的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模式;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  相似文献   

16.
港口危险货物的申报及申、通报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范贵根 《中国港口》2005,(9):44-45,56
港口危险货物的作业申报是指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将拟作业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理化性质、作业时间和地点、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征得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而由此引起的一系列过程及准则,形成了一整套的申报制度。一、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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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责任重大,如何适应新的要求、履行监管责任成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区域安全风险,对于预防和遏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港口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责任重大,如何适应新的要求、履行监管责任成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8.
刘波 《集装箱化》2015,26(12):13-15
<正>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增长。尽管危险货物在港口集装箱货物中所占比重较小,但其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污染性等危险特征,对港口硬件设施、作业水平、安全处置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环境保护等要求较高。由于危险货物的特殊性,危险货物集装箱在港区装卸、运输、存储过程中的风险防控一直是港口生产管理的重点,也是港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难点。在中央政府的支持及京津冀一体化和自由贸  相似文献   

19.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9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此《规定》共八章88条,分别为总则、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经营人资质、作业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此次修订主要从完善管理职责、调整许可权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在工程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由于一些地方的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对应《港口法》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新的港口管理体制不能有效运转,仅仅依靠一部《港口法》,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很难有效履行港口行政管理职能。事实上,《港口法》实施至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与海事管理机构并未实现顺利接轨,一些地方在港口建设、码头管理、货物装卸、港区水域安全、防污染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等方面的管理职能仍是海事管理机构在履行。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上,继《港口法》之后,交通部分别于2003年8月29日和11月30日颁布了《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9号令”)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10号令”),9号和10号令与《港口法》同日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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