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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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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公告     
《中国海事》2015,(1):79-8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航道法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共分7章48条,分别为:总则、航道规划、航道建设、航道养护、航道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法律明确,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航道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  相似文献   

2.
《珠江水运》2015,(1):1
<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航道法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共分7章48条,分别为:总则、航道规划、航道建设、航道养护、航道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法律明确,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航道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  相似文献   

3.
正2015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航道法》,明确了航道包括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和航标等航道设施,也规定了通航建筑物的运行应当适应船舶通行需要,运行方案应当经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同意并发布。《航道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确立了航道主管部门对通航建筑物的管理职权,为交通运输与航道主管部门加强和规范通  相似文献   

4.
《珠江水运》2015,(2):29-30
<正>《航道法》是规范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的一部法律,也是交通运输系统热盼的一部法律。据了解,该部法律主要规定了九方面的制度:一是明确了航道范围;二是确立了管理体质;三是明确了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航疲乏建设和养护资金;四是规定了航道规划制度;五是规范了航道建设制度;六是明确了航道养护义务;七是航道保护范围划定制度;八是设立了兰和建筑上通航建筑物五同时、航道影响评价审核、水位衔接保证等航道保护的核心制度;九是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5.
港口与航道     
《中国海事》2008,(12):72-73
全国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11月27日至28日交通运输部在广东肇庆召开了全国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座谈会,《内河航道养护与管理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航道养护质量和水平普遍提高,2007年,全国内河航道养护里程达到9.89万公里,比2000年增加1.86万公里,  相似文献   

6.
《中国海事》2020,(2):32-33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4号)已于2019年12月6日颁布,202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将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3号令)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交通部2008年1号令)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和加强航道建设管理,保障和提升航道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正>本刊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通航管理规定》将于月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渡口运营人应当在渡运航线上下游200 m附近设置渡口标志。顺航道行驶的船舶驶近渡运水域时,应当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避让渡船。地方海事、航道等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船舶差别  相似文献   

8.
正2017年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以2017年第1号令发布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等更好地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解曼莹就《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  相似文献   

9.
海研中心 《航海》2020,(3):23-23
2020年4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副部长袁曙宏于当日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草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中涉及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将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口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业务的邮轮企业(经营主体)及邮轮的市场准入许可、仅涉及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口的外籍邮轮多点挂靠航线许可权限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放至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10.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简称《航道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全法共七章、四十八条,构建了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航道法》规定的各项制度,以《航道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11.
正2017年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以2017年第1号令发布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等更好地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解曼莹就《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有关要求进行了深入解读。  相似文献   

12.
<正>梧州航道管理局隶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其前身为自治区梧州航道管理处、珠江航运管理局梧州航道工程区,最早成立于1955年8月23日。负责行使贵港至梧州(郁江、浔江、西江)290.5公里、昭平至梧州(桂江)150.8公里的航道航标养护、航道行政管理、船闸监督管理职责。  相似文献   

13.
信息公告     
<正>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适用该规定。该规定明确由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该规定要求在管辖海域进行调查、勘探、开采、测量、建筑、疏浚(航道养护疏浚除外)、爆破、打捞沉船沉物、拖带、捕捞、养殖、科  相似文献   

14.
《集装箱化》2011,(3):36-36
2011年3月1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战略部署上来,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凝聚合力,乘势而上,共同促进我国内河水运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15.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将正式施行,我国现有13万公里内河航道、8000多公里沿海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管理将有法可依。航道法的出台,对于各种运输方式相互协调发展,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的最大化意义重大。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宣传贯彻《航道法》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深刻认识《航道法》的重要意义,以贯彻实施《航道法》为契机,认真学习、精心实施,切实保护好、利用好有限的航道资源,开创航道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水运强国建设助力护航。  相似文献   

16.
信息公告     
《中国海事》2020,(1):79-80
2019年12月24日,为减少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规范使用岸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的规定,交通运输部发布《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及有关活动,应当遵守该《办法》。《办法》规定: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港口和船舶岸电建设、使用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以及向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服务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7.
陈谷  张立 《中国海事》2011,(5):14-15
2009年1月1日,《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正式颁布实施,将游艇安全管理纳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同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还配套颁布了技术规范《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0年,  相似文献   

18.
《航海科技动态》2012,(1):43-43
交通运输部日前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按规定,发生污染事故的船舶、有关作业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h内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船舶污染事故报告书》。规定明确,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实施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应当自事故调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作《船舶污染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重大以上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应当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船舶应当在开航前缴清为减轻污染损害所采取应急处置措的相关费用。  相似文献   

19.
魏东 《中国海事》2015,(2):33-36
2014年12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了第17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航道法》是交通运输系统热盼的一部法律,从1995年交通运输部着手组织起草至今已近20年,它的出台,对于促进航道科学发展,进而带动相关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便于全行业和社会公众认识和理解,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新《航道法》,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对《航道法》进行了解读,本刊特将主要内容摘编成文。  相似文献   

20.
作为水路运输的四大要素之一。航道一直默默承受着法律缺位之殇。制约了航运的发展。3月23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航道法》何时出台的提问时说,《航道法》作为国务院今年立法计划的“二类计划”,正在加大推进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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