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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通航管理规定》将于月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渡口运营人应当在渡运航线上下游200 m附近设置渡口标志。顺航道行驶的船舶驶近渡运水域时,应当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避让渡船。地方海事、航道等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船舶差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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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副部长袁曙宏于当日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草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中涉及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将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口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业务的邮轮企业(经营主体)及邮轮的市场准入许可、仅涉及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口的外籍邮轮多点挂靠航线许可权限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放至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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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简称《航道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全法共七章、四十八条,构建了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航道法》规定的各项制度,以《航道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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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将正式施行,我国现有13万公里内河航道、8000多公里沿海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管理将有法可依。航道法的出台,对于各种运输方式相互协调发展,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的最大化意义重大。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宣传贯彻《航道法》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深刻认识《航道法》的重要意义,以贯彻实施《航道法》为契机,认真学习、精心实施,切实保护好、利用好有限的航道资源,开创航道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水运强国建设助力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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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正式颁布实施,将游艇安全管理纳入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同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还配套颁布了技术规范《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0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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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了第17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航道法》是交通运输系统热盼的一部法律,从1995年交通运输部着手组织起草至今已近20年,它的出台,对于促进航道科学发展,进而带动相关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便于全行业和社会公众认识和理解,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新《航道法》,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对《航道法》进行了解读,本刊特将主要内容摘编成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