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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4日,交通部发出《关于开展2006年国内水路运输业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5]631号),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2006年度国内水路运输业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此次核查对象为已取得国内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资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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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的力度,严格执行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规范从业者的经营行为,维护水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巩固近年来整顿和规范航运市场的成果,加快建立统一开放、公平高效、竞争有序的国内水运市场,促进我国航运业健康有序发展.交通部决定从2005年2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2005年度国内水路运输业核查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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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625号令.颁布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新《水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水条》在总结和梳理水路运输发展内在要求、分析和解决水路运输突出矛盾的基础上.着重通过制度创新.促进和引导水路运输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与原《水条》相比.新《水条》着重从六个方面强化了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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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13,(1):48-49
2012年10月22日,经国务院第21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正式公布。条例分为总则、水路运输经营者、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法律责任、附则6章。旨在规范同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内水路运输安全,促进国内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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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于2006年3月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从事国内船舶运输的企业要建立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和严禁船舶运输经营人接受船舶挂靠。此次新规定的出台,是交通部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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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施行长达25年之后,“新水条”的面世虽然有些“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迟滞,但耳目一新的面貌着实令人鼓舞。此间,行业领导和专家时“新水条”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中国现代交通运输业迈上法制轨道的标志性事件,这部行政法规将对国内水路运输业带来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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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颁布新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并已于8月1日起实施。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珠江航务管理局于8月19日在广州召开珠江水运仓业座谈会,以加强珠江水运工作交流,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宣贯《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推进水路交通现代化建设,推动珠江水运事业义好又快发展。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国内处易继勇副处长到会指导并就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提出的问题作了详尽解释,广西海事局张志颖副局长和广东海事局通航处张显平副处长通报了珠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珠航局庄则平、刘胜根副局长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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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红军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1,(7):52-55
我国幅员辽阔,河海众多,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国内水路运输市场。水路运输活动需要有相应的规则进行规范,而我国除《海商法》对国际海上水路运输和沿海水路旅客运输进行调整外,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和内河的水路旅客运输以及港口作业基本上是没有专门的法规进行调整的。交通部制定《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港口货物作业规则》(以下简称新《两规》)填补了这一空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和港口作业无法可依的状况。《两规》是规范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和港口作业行为的具有很长历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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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于2012年9月26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着眼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和许可程序、经营者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政府可采取的必要调控措施等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