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吕军涛 《运输车辆》2010,(6):107-108
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已经逐渐走向市场,但是,目前消费者对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认知度不高,特别是发动机、变速器、转向机等关键零部件的再制造产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是否能够为消费者所接受,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本文讨论如何提高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客户认知度以及应采取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时代汽车》2008,(10):19-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生产、识别,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再制造进入我国已有20年历史,应用范围从军品逐渐扩大到汽车等消费产品,在这期间,再制造是否已经被我国的消费者所接受?本文通过开展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问卷调查工作,对我国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消费认可度进行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4.
红绿灯下     
《驾驶园》2008,(5)
发改委:零部件再造管理办法公布3月6日,发改委正式发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确定了首批14家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同时将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启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办法》中,发改委规定,暂不允许再制造企业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收购五大总成进行再制造;再制造产品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类原产品新件的质量保修期;零部件再制造企业不得回收或再制造未获得授权的其他企业产品;再  相似文献   

5.
2009年1月1日,由商务部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GB22128—2008(《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其中技术含量最高、节约潜力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又一次成为热门话题。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已开始陆续举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职业资格培训班”。为了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相似文献   

6.
新新 《汽车与配件》2013,(17):35-37
发展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再制造产业,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与发展的重要途径。2012年7月,国务院出台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关键技术开发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本次2013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再制造国际研讨会上,来自海内外的专家、学者会于一堂,共同探讨中国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再制造产业的国际化、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再制造零部件作为产业发展,是需要政府、生产企业及消费者共同推进的,而目前只有技术走在前面,政策与市场相对滞后,如何破局?是本次论坛的焦点议题。  相似文献   

7.
2010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通知>指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应在产品外观明显标注标志,对由于尺寸等原因无法标注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中标注.标志仅表明该产品为再制造产品.标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包括整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等14家企业中率先使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相似文献   

8.
2010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通知>指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应在产品外观明显标注标志,对由于尺寸等原因无法标注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中标注.标志仅表明该产品为再制造产品.标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包括整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等14家企业中率先使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相似文献   

9.
《汽车情报》2008,(10):47
2008年3月6日,发改委正式发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确定了首批14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同时将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启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  相似文献   

10.
《时代汽车》2008,(4):94-94
3月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确定了首批14家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同时将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启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