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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正SOLAS公约多个章节涉及船旗国对公约强制性要求的免除,海安会也曾就港口国认可船旗国免除关于SOLAS有关要求发布通函(MSC/Circ.606)。但在实践中,当船舶在港口国监督检查(PSC)中被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尤其是可滞留缺陷的情况下,船旗国通过签发免除(临时免除)证书的情况比较多,免除俨然成了一  相似文献   

2.
中国船级社2004年3月1日下发“关于塞浦路斯海事主管机关提高船舶安全标准的新要求”的通函,通函全文如下: 为了提高塞浦路斯旗船舶安全标准,塞浦路斯海事主管机关于2002年7月12日下发了通函No.19/2002,标题为“关于提高塞浦路斯旗船舶船旗国安全标准的通知”。我社下发了入  相似文献   

3.
《船舶工程》2006,28(6):62-62
中国船级社《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中国船级社接受船旗国主管机关授权提供船舶法定检验服务。为使有关方在船舶和船用产品的设计、建造、修理、维护等过程中更好地应用和实施IMO有关公约、规则的要求,特编制《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本指南所述内容,除  相似文献   

4.
国际海事组织在2000年7月3日以便委会、海安会和环保会联合通函的形式散发了名为"经修改的要求存放在船上的证书和文件清单"的通函,该通函给出了根据IMO公约和规则的要求,国际航行船舶应配备的证书一览表.为方便检验人员、船东、船厂和设计单位使用,我们翻译了该通函的附则.(注:存放在船上的所有证书必须是原件)  相似文献   

5.
船舶法定证书是指由有关公约的一个缔约国或由代表缔约国经认可的机构,或由船旗国或由船旗国经认可的机构,经法定检验后直接签发的,包括准确和有效的日期,符合有关公约、规则规定并载明船舶、船员和设备细目的格式化证书。  相似文献   

6.
, 《中国船检》2012,(11):I0021-I0022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海事主管机关近期向船东、船舶经营人和管理人、船旗国检验官以及认可组织下发通函N°POL 014.旨在贯彻MARPOL公约附则VI关于船舶能效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7.
中国船级社于2004年11月12日下发“关于船旗国政府主管当局有关ISPS的授权规定与审核发证要求的通函”,通函如下:    2004 年6 月2 日,中国船级社认证处结合船旗国主管当局的授权要求 规定和原87号通函进行整理并提出最及我社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下发了认 新  相似文献   

8.
《中国船检》2007,(11):88-88
中国船级社2007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现有油船状况评估计划(CAS)检验指南》相关条款的解释”的通函,全文如下:  相似文献   

9.
船检通告     
关于船旗国政府主管当局有关ISPS的授权规定与审核发证要求的通函CSO和RSO下发了关于保安训练和演习的最新要求,现对原91号通函相应部分内容作相应修改。自本通函生效之日起,认证处(2004)中国船级社2006年5月25日下发“关于船旗国政府主管当局有关ISPS的授权规定与审核发证要求  相似文献   

10.
《中国船检》2012,(1):I0020-I0021
塞浦路斯商船运输部与交通与劳动部于2011年9月19号向塞旗船舶船东、管理公司和船东代表下发了2011年第34期通函.具体列出了塞浦路斯共和国认可的出具适任证书的国家名单。为了塞旗船东/公司使用方便,中国船级社已将英文版的通函的主要内容翻译成中文,现发给各船东/公司并挂在CCS网站上的《船东通告》栏目可供下载。通函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相似文献   

11.
中国船级社接受船旗国主管机关授权提供船舶法定检验服务。为使有关方在船舶和船用产品的设计、建造、修理、维护等过程中更好地应用和实施IMO有关公约、规则的要求,特编制《法定检验实施指南(国际航行船舶)》。  相似文献   

12.
正2013年,国际海事组织便利运输委员会(FAL)第39届会议通过了关于《电子证书使用导则》的FAL.5/Circ.39/Rev.1号通函,鼓励各成员国使用船舶电子证书,以避免船舶要携带大量的法定证书、文书以及保存相关记录给船舶、船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方面在船舶和船员管理、登记、记录等方面带来的沉重负担,并请海安会和环保会讨论该通函的建议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相似文献   

13.
在刚刚结束的国际海事组织MEPC会议上.美国、巴拿马、韩国、日本和利比里亚等船旗国强烈反对欧盟船用设备互认计划。他们担心非欧盟船旗国将不得不接受其他船级社认可的证书.而不是经过各自独立检验颁发证书.这将对国家主权构成威胁。  相似文献   

14.
《中国船检》2005,(3):56-56
中国船级社2005年2月28日下发“马耳他对遗留项目、过期检验的有关规定”的通函,通函全文如下:    前一段时间,由于某些港口的PSC检查官员对船级社签发的条件证书的有效性(validity)提出质疑,马耳他海事主管机关在审议了签发条件证书的有关政策后,就遗留项目、条件证书和法  相似文献   

15.
正适任证书(以下简称COC证书)系指依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公约)附则第II、III、IV或第VII章的规定向船长、高级船员以及GMDSS无线电操作员签发和签证的使其合法持有人有资格按证书标明的责任等级担任职位和履行职能的证书。文章通过分析港口国检查(PSC)中发现的一起船员未持有船旗国签发或签证的适任证书  相似文献   

16.
船级社在执行船旗国授权的法定业务时,需要遵循与船旗国签订的授权协议和船旗国的法定要求文件。授权协议类文件的要求已在之前的文章《船旗国法定业务授权十大要素》中有所论述,本文主要就船旗国法定要求文件涉及到的检验、检查、审核和发证等业务要求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7.
正依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国际载重线公约》、《国际吨位丈量公约》和《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相关规定,对船舶的法定检验和发证应由船旗国执行。同时,根据相关公约规定,船旗国可以委托被认可组织(Recognized Organization)来  相似文献   

18.
我社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编写指南》(2007)。 本社(CCS)在1999年根据IMO制定的相关决议和通函编写出版了《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编写指南》。其后,对于IMO对诸多内容作的相关修正,CCS以通函方式散发给各相关方参照执行。考虑到经修订的公约附则I和附则II于2007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为配合新要求的实施,  相似文献   

19.
介绍即将生效的《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制定背景,分析燃油、污染损害、连带责任、强制保险或经济担保、证书、公约的效力等概念的界定及其要点,提出我国航运企业应熟知公约内容,密切关注船旗国接受该公约情况的动态,尽可能全面地掌握相关要求,提前取得公约要求的证书和做好必要准备。  相似文献   

20.
《中国船检》2011,(4):I0022-I0022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船旗国检查指南》于2008年9月在由来自全球近300名专家参加的第三方专家会议上通过。意在协助船旗国履行其检查及发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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