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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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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目的港无人提货的定义和类型、目的港无人提货的责任承担及承运人救济方式角度论述我国法律制度在处理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建议:(1)明确目的港无人提货的类型为收货人不明和收货人拒领2种;(2)阐明目的港无人提货的责任人为托运人或者收货人;(3)应将行政救济与民事救济结合适用,以保障承运人利益。  相似文献   

2.
胡道华 《中国水运》2007,7(4):245-247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根据提单承运人负有在目的港向收货人交付承运货物的义务。当货物运抵目的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拒绝提货时,如何履行交货义务是承运人面临的一大难题。现有法律规定对此救济不足,本文提出将提存制度引入我国海商法领域,以完善我国海事法律相关规定之不足,更好的平衡海上货运关系方的利益,促进我国海上货物运输。  相似文献   

3.
张丽敏 《中国水运》2010,334(7):18-19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时常遇到货到目的港而无人提货的现象。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承运人面对目的港无人提货时的卸货权、留置权、追偿权、提存权等,但承运人很多时候却未能行使或未能正确行使。本文通过分析,并结合我国海事司法审判实践,提出承运人的若干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4.
本文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分析了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研究了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正>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的发生较为普遍,各方应当注意涉及的免责和减责的情形。目的港无人提货是指托运人委托货运代理人/无船承运人将受托货物运输到境外目的港后,因收货人拒绝提货,或无法有效通知到收货人等状况致使货物滞留目的港。目的港无人提货是非常常见的海商争议,一旦发生目的港无人提货,  相似文献   

6.
王琰 《珠江水运》2009,(9):41-43
目的港无人提货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问题,是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解决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匮乏、模糊、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复杂性不相适应,在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等主体之间,没有形成清晰的权利义务划分的界限。在分析我国现行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借鉴英国《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与2008年12月通过的《鹿特丹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的责任主体研究。  相似文献   

7.
货运代理企业在业务经营中时有遇到目的港无人提货产生费用的法律问题,困扰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本文精选了有代表性的案例,从法理入手进行剖析,为企业提供了可参照的法律依据,从而使企业可以做到端口前移,以法律规避贸易风险。  相似文献   

8.
刘冰 《水运管理》2006,28(1):27-29,33
以中国法为背景从合同义务来源分析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到货通知义务的法律依据,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分析通知义务的对象、形式,由通知产生的责任和免责事项,以及通知与无人提货责任的关系等。  相似文献   

9.
刘冰  李楠 《世界海运》2004,27(3):40-41
结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对海运货物的收货人是否应当承担提货义务,以及其承担提货义务的条件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无人系统由于其在降低平台全寿命费用、减少人员伤亡、高危环境作业等方面的先天优势,国外很早就开展了相关研究,尤其欧美等发达国家,都从国家层面提出了相关计划,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本文在梳理国外无人系统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其相关关键技术进行梳理,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供相关研究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11.
王明友 《集装箱化》1997,(2):7-8,10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进出口货物量挣续增加。由于有关法规不够健全.原有外贸体制不够完善,导致在进口贸易中无正本B/L放货的情况时有发生.案件涉及的货物价值金额巨大.法律关系也很复杂。在实际工作中,收货人要求提货的情况五花八门:有的凭正本B/L提货;有的要求凭正本B/L复印件提货:有的要求凭副本B/L提货;有的要求仅凭单位保函提货,还有的凭某单位领导的批示提货等:如此交货。往往发生纠纷.给单位和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且影响到我国的对外贸易的信誉。因此作为船舶代理人必须坚持凭。  相似文献   

12.
无人提货一直是困扰集装箱承运人的一个严重问题,其含义是指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货物,或者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在目的地滞留超过两个月无人提取的情况。下面的案例就是~起典型的由于买卖双  相似文献   

13.
无人船(USV)集群作为未来海上军事运用的重要组成力量,是各国海上无人装备的重要发展方向。首先,通过梳理总结当前国外无人船集群发展战略规划与运用现状,对无人船集群作战关键技术进行归纳分析,从集群自组网通信、战场态势感知、集群协同任务分配等3个方面剖析无人船集群相关技术的研究进展;然后,对无人船集群在军事上运用的典型样式和主要效益进行分析及研判;最后,总结分析当前应对无人船集群的难点,并对无人船集群应对的技术发展予以展望。  相似文献   

14.
袁晨 《水运管理》2013,(5):30-33
无单放货是航运实践中常见的十分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分析无单放货产生的原因及市场形成,在《鹿特丹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单放货的司法解释下,分别从凭副本提单和保函无单放货、目的港惯例或法律规定下的无单放货、按照托运人指示无单放货、目的港无人提货时的无单放货、提单遗失下的无单放货等5种类型,对承运人如何防范和规避风险给予一定建议。  相似文献   

15.
申傲 《水运管理》2022,(3):34-37
为了解决无人船碰撞责任归责原则选择的争议,从法律规范的法理基础、价值选择及适用效果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无人船碰撞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更具合理性。无人船碰撞责任坚持过错责任原则,需要明确无人船所有人在配备相关人员时和在系统维护中,以及岸基操控人员管理和驾驶无人船时的过错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6.
为提高散货港口的提货效率,节约人工成本,消除提货期间人身安全风险,开发一套智能提货系统,将车辆提货、港区调度、装载机装车、提货车辆过磅、海关出入库放行等流程在设备系统中实现作业显示,保证散货港口提货作业高效流畅,提升作业效率,减少地磅人员配置,消除提货司机下车递提货单的人身风险,避免提货出错。  相似文献   

17.
随着自动控制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具有较高自主化程度的无人船舶正逐渐成为学术界和工业界的研究热点。在简要介绍了多智能体系统的分类、组织结构和通讯方式之后,本文总结了无人船的控制系统结构,并着重梳理了多无人船协同控制策略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本文将无人船的协同控制研究概括为编队控制、动态警戒控制和协同拖曳控制等三个类别,重点对各个领域近十年来主要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论述,最后对无人船协同控制的未来研究和应用方向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18.
我国船舶拆解立法现状及履约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中从法律角度,系统梳理《拆船公约》的要求、我国船舶拆解相关立法现状,分析履约立法差距,提出了相关建议,为《拆船公约》在我国的全面履约提供立法支撑。  相似文献   

19.
杨慧 《中国船检》2005,(8):76-76
2002年8月,某物流公司为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广州分公司将一批电子游戏机从黄埔港运往墨西哥曼沙尼略。货物运抵后无人提货,由于双方约定运费到付,物流公司无法收回运费,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广州分公司于2003年4月16日向物流公司出具保函,承诺支付该笔运费直至客人妥善处理为止。但  相似文献   

20.
以无人货物运输船技术特点为视角,系统检视国内外法律和国际海事条约有关船舶定义、船员定义、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及共同海损等规定。研究结果表明:无人货物运输船在无人船法律地位的识别、正规瞭望的判定标准、救生设备的配备标准、施救的条件、救助的方式和共同海损的适用条件等方面与现行海事海商法律制度存在冲突。为进一步鼓励无人货物运输船的发展、增强我国国际话语权,应在国际海事技术规范和国内海事海商法律等方面积极协调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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