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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经交警部门调解达成了赔偿协议,调解协议中最后标明的文字为"一次性处理结案,结案后双方无涉."那么,当事人对交警部门调解中遗漏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通过诉讼寻求赔偿呢?元月18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对此作了肯定回答.根据调解达成的协议,被告陈某同意追加赔偿原告杭某、朱某、朱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4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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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园》2006,(8):108
编辑同志:
去年冬,康某购买了一辆大货车从事运输,并聘请谢某为司机.前不久,在运送货物时,康某为了能多赚钱,要求谢某超载.当时谢某提出这样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康某根本不听,还说如果谢某不按照他的要求装运货物,就让谢某"下岗".无奈之下,谢某只得驾驶超载的货车上路,结果真发生了交通事故,将骑摩托车的刘某撞伤,交警通过勘察现场,认为货车超载是致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此,不仅司机受到了处罚,还作出了拘留康某10天的决定.对这一处罚,康某感到难以理解,车不是他开的,人不是他撞的,自己作为车主,顶多赔偿经济损失,难道仅因为要求司机超载就可对他进行拘留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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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园》2008,(4)
编辑同志:我的邻居王嫂家中有一辆两轮摩托车,平时由其丈夫和弟弟驾驶,王某本人不会驾驶。某日,王嫂丈夫外出,同村的孙某(15岁)前来串门。王某问孙某会不会驾驶摩托车,孙某称会。王嫂遂让孙某驾驶摩托车带着自己到镇上赶集。因孙某缺乏驾驶经验,市集上又比较拥挤,摩托车在行驶中将在路边摆摊的谢某撞伤,共花去医疗费2570元。经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孙某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在赔偿了谢某的损失之后,以王嫂未经其父母同意指使未成年人开车,造成交通事故为由,要求王嫂也分担此次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一部分损失,被王嫂拒绝。孙某在多次找王嫂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请问,王嫂应当承担责任吗?读者小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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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近期.公安交警部门开始严查酒后驾车行为,代驾公司的业务随之红火起来.有些酒店也开始提供酒后代驾服务。请问,代驾过程中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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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1年4月12日,李某在某物资公司负责采购原材料,途中发生车祸。经公安交警部门调解,肇事方赔偿李某医药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4.5万元。李某被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10级伤残。同年6月,李某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李某要求公司对自己兑现相应的工伤待遇。公司则认为李某已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再支付其工伤待遇,李某就等于享受了两份补偿,有失公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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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日,某制衣厂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支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合同约定:制衣厂将自有"CA141"型货车一辆上责任险,赔偿限额7万元及车上人员保险;承保期限为2002年11月2日0时至2003年11月1日24时止.今年7月12日,制衣厂投保的车辆在行驶途中将一行人撞伤,公安交警部门在勘验现场后认定:制衣厂的司机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制衣厂按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在调查时发现了自己一直不了解的情况,即制衣厂已早在2002年10月将该投保车辆出租给一个体经营者章某,并约定由制衣厂司机负责驾驶该车,章某每月支付租金4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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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有因
2006年7月21日8时20分,被告江某驾驶原告吴某的轿车在上海市浦东机场高架桥上行驶时,与姜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2006年8月8日,江某与姜某在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主持下,签订了赔偿协议.姜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同时,双方确认姜某的事故车辆,修理费为26838元,施救费200元;江某的事故车辆修理费为27463.65元,施救费200元.以上费用,由姜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38291.15元;江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16410.5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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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缉同志:
我是一名个体户,在一县级市的街道边租房经营服装.该街道人流量比较大,我的生意一直不错.不久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宣布该路段变为单行道,即机动车只能由西向东行驶,不能由东向西行驶.这一交通措施,使该路段的人流量下降较多,我店内的生意大受影响.前天,我弟弟驾驶摩托车来我店里时因违反单行规则,还被罚款20元.我们不知道公安部门设置单行道的做法有无法律依据,特来信咨询一下,急盼回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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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后,北京首例无过错司机被索赔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尘埃落定。此案终审判决认定:事故中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只需承担10%~2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吴某家属8.7万元损失。而此案在一审中机动车被判承担的赔偿责任高达60%,总金额为20.9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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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浙江温岭市太平镇吴某(女,27岁)乘坐"摩的"司机曹某驾驶的浙JR4964号二轮摩托车,从太平镇二菜场驶往小南门.因吴某身着裙装,手中还撑着一把伞,司机曹某未加阻止就让乘客侧身乘坐,摩托车途经人民西路时,一阵风吹来,吴某手中的伞突然伞面反转,身体随之向后栽倒在地,后抢救无效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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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6日中午,山东省沂南县依汶镇个体车主王某雇用的司机刘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在超越该镇林泉村张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时,两车相撞,造成张某及摩托车后座所载的李某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因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超车、未保持安全车速、制动不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某因逆向行驶、未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2004年12月11日,在交警主持下,王某与张某、李某的亲属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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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晚,福建石狮市一名男子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被石狮交警部门查获,最终被处拘留10天并处罚金3100元.
6日晚,石狮市开展全市交通大整治的统一行动,交警一中队的民警小陈在豪江路东村路口附近执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