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港口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然而,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完善的港口法律,尤其是港口经营人责任方面的规定不明确,常常引起当事方的争议。为了更好地规范港口经营人在港口业务活动中的法律行为,文中对港口经营人货损货差和迟延交付货物的责任限制、享受赔偿责任限制的范围,以及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的丧失进行探讨。以期为港口立法和解决港口业务中的实际问题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2.
<正>接上期P57页3.关于留置权的行使不够具体明确原《港规》第四十条:"应当向港口经营人支付的作业费、速遣费和港口经营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港口经营人可以留置相应的运输货物,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港规》废止后,现行法律对港口经营人行使留置权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实践活动中会产生以下问题:港口经营人有没有权利留置债务人的货物?如果有,是民事留置权还是商事留置权?  相似文献   

3.
<正>船舶港务费(以下简称港务费)是交通运输部授权各港口港务管理部门对船舶征收的费用,属于港口的财政收入。该费用主要用于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也用于船舶所靠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管理和养护。本文在介绍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挂靠我国港口(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港口,下同)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基础上,分析港务费节省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约成本  相似文献   

4.
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物价局于1993年联合下发了船舶港务费(统缴)征收办法的文件,文件明确规定:社会船舶按航次缴纳,每航次征收进出港船舶港务费各0.25元/吨;县(市)以上专业航运公司按月征收,按每月每吨1.6元统缴,由市一级港航监督部门(现称地方海事部门)负责征缴.  相似文献   

5.
船舶港务费(以下简称港务费)是交通运输部授权各港口港务管理部门对船舶征收的费用,属于港口的财政收入.该费用主要用于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也用于船舶所靠码头及其前沿水域管理和养护.本文在介绍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挂靠我国港口(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港口,下同)时港务费征收办法的基础上,分析港务费节省策略,以期为船公司节约成本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正未来的《海商法》中,港口经营人一定会成为一个重点修改方向。港口经营人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国内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导致其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较为模糊,为解决这一问题,《海商法》修改对这一法律主体也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本文旨在通过对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进行分析论述,探讨解决其法律地位争议的方案,提出《海商法》修改中关于港口经营人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7.
王媛媛 《集装箱化》2007,18(7):27-30
我国《港口法》中专设“港口经营”一节,并规定“港口经营”的业务范围,但未明确“港口经营人”概念、法律地位。本文对港口经营人能否成为《海商法》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主体以及港口经营人如能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应处于何种法律地位等问题作出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
褚春超  陆伟  周健 《中国港口》2010,(12):10-13
<正>港口的兴建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方面直接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则用于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如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疏港道路、锚地、公务码头等)的维护和管理。货物港务费则是港口维护和管理费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但目前货物港务费在征收及使用上还存  相似文献   

9.
为了确立港口经营人的独立主体地位,调整因港口作业产生的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港口经营人责任方面的法律,使其能与《海商法》相衔接。1991年的《联合国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以下称《公约》)中把港口经营人称为“运输港站经营人”,并将其定义为在其业务过程中,与其控制下的其一区域内,负责接管国际运输的货物,以便对这些货物从事或安排货物与运输有关的服务的人。但是,凡属根据适用于货物的法律规则身为承运人的人,不视为经营人。  相似文献   

10.
《中国港口》2009,(1):1-1
目前.个别地方擅自作出要求港口免征2009年港口设施保安费,调整货物港务费的使用范围。将原先用于港口航道及公共设施建设的费用调整到规定范围外使用的决定。这种做法一方面将严重影响中央有关规定的正确贯彻执行,起到极不好的负面效用;另一方面,在目前金融危机造成航运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容易导致我国港航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不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影响我国港航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努力。  相似文献   

11.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保障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还应当报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禁止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以…  相似文献   

12.
王春华 《中国港口》2010,(3):33-34,41
<正>目前,我国征收船舶港务费的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长江干线船舶港务费征收办法》、《港务费收支管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我国水路交  相似文献   

13.
潘军 《集装箱化》2010,21(10):31-34
为明确港口经营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交货义务,在分析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的基础上,提出港口经营人为独立合同人且必须履行海关监管方面的特殊义务,认为港口经营人应当凭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提货单交付货物。  相似文献   

14.
黄建设 《水运管理》2000,(12):20-23
近年来 ,我国在建立运输法律制度方面已逐渐完善 ,但是在港口方面至今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 ,《港口法》一直未能颁布实施。虽然交通部于1978年和 1979年分别颁发了《关于港口作业事故处理的几项规定 (试行 )》和《关于港口作业事故处理的几项补充规定》 ,作为我国处理港口经营人货损赔偿的依据。但是 ,这两个规定存在着许多不足 :(1)内容陈旧和不完善 ;(2 )没有对国内贸易货物灭失、损坏的赔偿责任 ;(3)港口经营人的责任限额明显过低等等 ,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因此 ,存在着法律上的空隙或者不完善。同时 ,在港口法律的理论研究方…  相似文献   

15.
<正>结合司法实践的争议问题,分析提货单与仓单的法律性质和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推导出现行法下港口经营人应在海关准予放行后向经生效判决确认的进口货物的所有权人放货的结论,并从航运经济效率的需求出发,建议在海商法修改中确立港口经营人凭提货单放货的一般性规则  相似文献   

16.
<正>为规范港口建设费征管秩序,避免增加企业社会缴费负担,营造良好口岸营商环境,现就港口建设费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缴费人应以纸质或电子方式如实向征收(代收)单位报送货物的品名、数量、中转情况等缴费信息,向征收(代收)单位缴纳港口建设费,并取得有效缴费凭证。未按照规定报送缴费信息或缴纳港口建设费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货物进出港(口)时,相关港口码头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货物装卸作业信息,相关船舶(或其代理)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送船舶载运货物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运输法律逐渐完善,然而,在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重要连结点--港口,至今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致使港口在经营中的法律适用上存在困难,不利于港口业务纠纷的处理和解决.为此,本文对港口经营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进行探讨,主要是针对港口经营人在货物仓储等港口业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便为港口立法和解决港口业务中的实际问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正>1月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简称《指南》),从建设内容、功能和要求等方面,为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参考。这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发布以来,交通运输系统制定的又一项具体举措,对规范和推进各地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港口危  相似文献   

19.
由于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港口经营人合法合规意识淡薄,对于不合法交付货物可能产生的风险认识不足,实践中时常产生港口经营人是否合法交付货物的争议,给港口经营人带来由于不合法交付货物的经济赔偿责任风险。  相似文献   

20.
2006年3月1日,中国最大的港口--上海港颁布并施行<上海港口条例>.这是<港口法>实施两年多来,我国港口业第一个依据<港口法>等法律制定的地方性港口行政管理的专门法规.虽然是具有上海港口鲜明特征的地方法规,但其立法过程、法规条文、内容特征以及操作性等,无疑会成为我国港航管理部门、业内同仁和码头经营人,乃至中外船东关注及借鉴的热点.<上海港口条例>颁施行前夕,本刊记者专访了上海港口管理局局长许培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