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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和重型汽车:2个相对的概念 按照国家汽车分类标准,汽车按用途、座位划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 按照国家环保标准,汽车按最大设计总质量m划分为轻型汽车和重型汽车(但不同于我国汽车行业统计中按m(或车长L)划分的微、轻、中、重(大)型概念),轻型汽车是指m<3.5 t的M1、M2和N1类汽车,重型汽车是指m>3.5 t的M类和N类车辆,前者=乘用车+部分商用车(徼卡+除m>3.5t外的轻客+除m>3.5 t的轻卡),后者涵盖绝大部分商用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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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工信部公开征求《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意见。此项标准是对GB20997—2015的修订,标准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值、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及评价指标、生产一致性、同一型式判定和执行日期,适用于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kg的M2类车辆;不适用于作业类专用车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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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车型国Ⅲ标准分别自1月1日、7月1日在全国实施
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GB 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已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意味着,从此日起,我国重型汽车(此指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 t的M类和N类车辆)和发动机开始全面实施国Ⅲ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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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1年的过渡期后,N1类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3.5 t的载货车辆)2009年7月1日正式实施国Ⅲ的日期将不再有任何改变.2009年6月10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出中机函[2009]49号<通知>:清理公告内国Ⅱ轻型柴油车,各生产企业2009年7月1日后不得生产和销售国Ⅱ标准N1类轻型柴油车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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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据1993年初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里,美军装备的载质量5吨级的轮式车辆(包括M939、M939A和进行过现代化改装后的M939A2系列车)约占其军用轮式载货车总数的2/3,其余不同载质量吨级的轮式车约占1/3(包括M939系列车中的多种燃料车和柴油车以及过时的M809老式柴油机车型).早期载质量为5吨的M656系列和M39系列车已基本替换完毕.可以认为,美军的M939系列车已是其第三代载质量5吨级载货车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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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标准于2007年7月19日正式发布,2008年2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M2类和最大设计车速≥50km/h N1类采用点燃式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车辆,不适用压缩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及专用作业装置的车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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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2月27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范围扩大到M2、M3类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的载客车辆)。这是自2004年10月1日开始对M1类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实施召回以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范围扩大的又一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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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CWPB1-1999)规定达标车型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车辆范围 第一类轻型车,即: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驾驶员),且最大总质量≤2.5t的载客车辆。 2.申报执行的标准 (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1-1999) (2)《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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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ISO 362—1:2007标准中关于M1类车的规定,对该类车辆进行了车外噪声测试试验,并根据测试结果讨论了该标准中几个不明确的地方。指出,对于配备既能锁挡也能不锁挡变速器的M1类车,应选用加速度接近参考加速度的挡位进行测试;对于配备能锁挡变速器的M1类车,无论选择1个挡位还是2个挡位进行测试,最后的结果都是一致的;对于M1类混合动力车辆,车辆的额定功率由电机和发动机的有效功率之和决定;对于M1类和M2类跨类车,M1类车的噪声测试结果比M2类车要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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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车和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1、N2和N3类装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已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2阶段)》(即欧Ⅱ排放标准)(GB17691-2001)和《轻型汽车污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即欧Ⅱ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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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6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限值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称:"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有关企业申请,经商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在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市等城市以及机动车污染严重的城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N类轻型柴油车(最大总质量≤3.5 t的载货车辆)必须符合国Ⅲ标准要求,其余地区N类轻型柴油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可过渡一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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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GL、TGA、LE2000、ME2000和SX系列为消防工作提供了广泛适用的多种车辆,允许车辆总质量为7.5~41t,发动机功率覆盖110~735kW,均符合欧III排放标准。M A N底盘通过与客户的密切合作开发而成,为整车性能提供了理想的基础。在德国,载质量超过6t的消防车的市场容量约为1200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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