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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振动压实法作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标准试验方法,比采用重型击实方法确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最大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更符合实际工程中的振动碾压情况。本次研究振动压实法的静压力、激振力、振幅和振动频率等因素对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最大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结果影响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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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双侧电解损毁浅麻大鼠丘脑中央下核(Sm)可明显易化大鼠甩尾(TF)反射,并可明显减弱强电针"足三里"穴对TF反射的抑制作用,但对弱电针的作用无明显影响。这一结果表明Sm可能参与痛觉的调制过程,并在针刺镇痛,尤其是细纤维传入产生的镇痛中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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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信息化现状长期以来,港口信息化建设有一种习以为常的看法,即把"信息化"当作若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总和。例如目前港口有堆场管理系统、皮带秤管理系统、集装箱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OA、ERP等,各系统相对独立。一旦需要整合新的业务种类、扩展系统功能时,解决这个难题的出路似乎只有一条——再次提出新的项目,形成新的信息孤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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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按支付时间不同分为预付运费和到付运费两种。在航运实践中,预付运费通常在CIF和CFR贸易术语中采用。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提单上或航次租约中明示约定运费的全部或部分应提前支付,这也是在信用证贸易中普遍的要求。我国《海商法》第69条第1款关于预付运费的明确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费用。”但实务中,预付运费碰到了诸多问题,笔者结合《海商法》、《合同法》和航运实践,对其中的几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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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斌 《上海海运学院学报》2003,24(3):285-288,F003
我国海商法追偿时效的第二个起算点在海事司法实践中碰到了诸多问题,对此理论界存在着“存”、“废”之争。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和法意解释,主张在对第二个起算点保留的基础上进行有益的改进,并为此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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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运市场上,船舶买卖尤其是二手船买卖非常活跃,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格式主要是挪威买卖格式(NorwegianSaleform)。卖方对其出售的船舶须承担权利担保义务,即保证船舶在交船时无租约、抵押、海事优先权或任何其他债务,这在挪威买卖合同格式下被称作为船舶无负担保证义务。实践中,被出售的船舶往往存在上述负担。因此,对买方而言,重要的是清楚哪些是属于卖方无负担保证中所指称的“负担”,以便在遇到船舶负担情形之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在上述负担中,海事优先权对买方影响最大。由于“海事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也无须登记,这使得二手船买卖无法或很难进行。在认定船舶灭失尤其在船舶被拆成钢板是否还能成为海事优先权的标的的问题上,国际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实际上,船舶灭失存在着事实上的灭失和法律上的灭失两个不同的概念。文章针对买方索赔时的困境提出了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