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1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1.
张奋成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01,20(2):65-68
“无罪破产”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但不等于矿产过程中存在犯罪情况,我国当前立法中没有专门的关于破产犯罪的规定,致使“假破产、真逃债”大行其道,有必要制定专门的规范矿产犯罪的刑事法律,对破产欺诈、过怠破产,违反破产法规定义务的行为予以惩罚。 相似文献
82.
编辑同志:3个月前,我丈夫酒后驾驶超过载重量30%的货车,途经城区时由于车速过快,在拐弯处避让不及,将李某撞伤。之后就驾车将李某送到医院,医生接手不久,我丈夫便以借钱为由,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离开医院一去不回,且一直没有报案。交警部门通过侦查,才将我丈夫抓获归案,并认定其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李某虽经医治,但因胫骨骨折后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 相似文献
83.
<正>10月3日凌晨,开平市水口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民警辗转粤桂两省区,在案发后第5天抓获肇事司机赖某,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10月3日4时25分许,开平市交警大队水口中队接到报警,称在325国道水口镇新市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倒地受伤。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 相似文献
84.
2010年12月20日,山东省招远市交警大队接到案发辖区罗峰派出所移交的一宗涉嫌重大交通肇事案。此案在时间长、疑点多、证据少、案情复杂的情况下,经办案民警同心协力的缜密攻坚和历经10天的艰苦侦察,终于在2011年1月1日水落石出、大白天下,还受害者以公道。 相似文献
85.
反思与重构:甘肃省毒品犯罪治理模式研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慧明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11,(2)
在地缘、经济、习俗、利益等多元因素的交互作用下,甘肃省毒品犯罪的表征自有特质。如欲架构该省毒品犯罪治理模式,须准确解读禁毒方针之旨趣,实施综合治理,从大力开展无毒社区建设、积极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绝对禁止非法种植涉毒原植物、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加速发展地方经济,以及充分发挥宗教重要作用等界面规制毒品犯罪。 相似文献
86.
赵晓松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11,(2):37-40
在网络银行业务日渐发展的同时,其安全性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网银发展的主要因素.自2005年起,关于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严重性的报道和争执就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近几年,发生多起倍受关注的网银安全事件发生.多名网银客户发生网上资金被盗事件,涉及20多个省份.本文针对网络银行犯罪活动的现状进行了成因分析,从计算机技术角度提出了若干防... 相似文献
87.
近日,河北省迁安市辖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肇事司机因饮酒过度,对肇事的整个过程竟然全然不知,得知事情缘由后才伏法。同时.为其私自修理肇事车辆的修理厂也将受到处罚。 相似文献
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相似文献
89.
90.
11月8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一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潜逃6年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律的威慑下,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