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658篇 |
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公路运输 | 211篇 |
综合类 | 164篇 |
水路运输 | 198篇 |
铁路运输 | 47篇 |
综合运输 | 3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6篇 |
2022年 | 7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3篇 |
2019年 | 3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4篇 |
2016年 | 5篇 |
2015年 | 13篇 |
2014年 | 36篇 |
2013年 | 34篇 |
2012年 | 50篇 |
2011年 | 64篇 |
2010年 | 38篇 |
2009年 | 57篇 |
2008年 | 63篇 |
2007年 | 63篇 |
2006年 | 48篇 |
2005年 | 41篇 |
2004年 | 30篇 |
2003年 | 31篇 |
2002年 | 10篇 |
2001年 | 18篇 |
2000年 | 13篇 |
1999年 | 5篇 |
1998年 | 4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65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541.
目前汽车维修企业,在维修服务中遇到的汽车维修服务纠纷越来越多。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车辆的逐步私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车辆的维修成本严格管理或实行经济承包,出于利益关系,车辆托修方对承修方的修理质量、价格和服务 相似文献
542.
近年来,随着城市现代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人们消费和娱乐的人员密集场所快速发展,各类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发展迅猛,盲目无序,安全管理严重滞后,且大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均由个人承包,在经济利益的促动下,导致许多地方存在较多火灾隐患。因此,作为公安消防机构,要坚决执行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543.
本文从经济利益着手,分析了各主要国家及经济组织对会计准则制定权的争夺,指出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背后的实质是各国的利益之争。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过程中利益斗争将长期存在,政治化程序不可避免,而最终的国际会计准则将是各方利益之争的均衡结果。我国也应积极、充分参与其中。 相似文献
544.
知识产权制度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将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应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企业要制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目标,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加强教育与培训,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规范科技管理,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利益机制和激励机制.集团公司更要加强统一调控功能,规范管理,培育和发展以集团公司为主体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产业,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服务于集团总体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545.
·有句流行的话说:“要么实施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这么说或许有点绝对,但也说明了电子商务的盛行。 ·抢占先机就有了成功的可能。汽配行业在新旧经济交替的时代不能甘居落后。 ·如何跨越门槛,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读完此文,你或许就找着了门槛。 相似文献
546.
城市轨道交通开发利益还原方法的基础研究 总被引:20,自引:1,他引:19
从理论上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开发利益的受益对象,并通过案例分析各受益主体的受益情况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对沿线地价(或房产价格)所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城市轨道交通开发利益定量计算的基本理论,重点探讨基于资产价值法的城市近郊轨道交通沿线开发利益的计算方法,并初步建立相应的定量计算模型。最后,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开发利益还原的基本方式和途径。 相似文献
547.
郭淑兰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06,25(5):48-50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制定正确而有效的对外战略就成为一项必要和紧迫的任务,而对国家利益的认识,是制定对外战略的前提和依据,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548.
船舶建造保险是承保船舶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造成的物质损失、费用和责任的保险.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即在建船舶应该有保险利益.本文对船舶定造人、船厂、抵押权人对在建船舶的保险利益分别作出了分析. 相似文献
549.
保险利益的分类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保险区别于赌博和投机的界限.我国<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承认的利益."按照我国现行的保险理论,一般认为保险合同签定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一定需要具有保险利益. 相似文献
550.
<正> 在到达港.运输货物完成了向收货人交付后,令港口经营人头疼的便是不能及时收取港口费用。港口经营人在催讨不着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令港口经营人困惑不解的是:官司还不一定能打赢。有位同志甚至告诉我,他们那里有个收货人坚持要提货,却坚决不付费。于是就提出一个问题:收货人应当支付港口费用吗? 在展开讨论之前先要提醒大家注意:第一,收货人是指运输合同中的第三人,即提单持有人或托运人指定的有权提货的人。第二,提货人不一定是收货人。有些同志认为凡是到港区来提货的都是收货人,是收货人就应当支付港口费用,其实是不对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