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52篇
  免费   0篇
公路运输   1篇
综合类   23篇
水路运输   326篇
综合运输   2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2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2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3篇
  2014年   4篇
  2013年   11篇
  2012年   5篇
  2011年   4篇
  2010年   7篇
  2009年   9篇
  2008年   16篇
  2007年   28篇
  2006年   26篇
  2005年   23篇
  2004年   32篇
  2003年   26篇
  2002年   19篇
  2001年   11篇
  2000年   22篇
  1999年   22篇
  1998年   18篇
  1997年   20篇
  1996年   10篇
  1995年   11篇
  1994年   7篇
  1993年   4篇
  1992年   1篇
  1991年   1篇
  1990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5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51.
李艳 《世界海运》1997,(4):26-27
在国际贸易中应用EDI即是人们俗称的“无纸贸易”已经较为普遍。联合国际标准化对EDI的解释是指将商业或行政事务处理按照一个共认的标准,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或文件数据格式,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输方法。近年来,国际航运领域经先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使用电子提代替传统的提单,这无异于一场结构性商业革命。EDI方式所形成的单据及合同的全法性和可强制性问题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为哟制性的现行法律的许多规定  相似文献   
152.
王小芳 《水运管理》1999,(11):21-24,38
仲裁条款作为仲裁协议的一种,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在合同中以合同条款形式达成的将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一项约定。有效的仲裁条款是仲裁庭受理案件的依据和仲裁裁决得以承认和执行的前提。提单仲裁条款由承运人单方拟定并事先印制于提单背面,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及签署。其效力如何,存在着不同意见。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对此加以分析。一、仲裁条款的内容从各国仲裁立法看,对提单仲裁条款的内容,除强调应表明当事人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外,一般不作明确规定,但原则上都承认当事人可以自由协议仲裁条款的内容。如英国、美国、澳…  相似文献   
153.
杨宜 《集装箱化》1999,(6):17-20
《海商法》规定.“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欹.构成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提单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其物权凭证及可转让性,持有提单也就等于持有提单项下之货物所有权。依据各国海商法,即便是真正的收货人,若不出示正本提单,  相似文献   
154.
提出了制定《中国提单法》的必要性,并对提单的立法结构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的提单法大体上应包括如下部分:提单主体的认定,提单的登记,关于记名提单,提单的记载事基及批注的效力,关于假提单,提单法律行为,货物的交付,关于提单的善意受让人,提单法的适用范围,时效和其它。  相似文献   
155.
确认海运提单法律适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层面的法律适用问题。不同的层面有时交融在一起,又为确认海运提单法律适用带来一定的难度和困惑。究竟以何种法律解决不同层面的问题,不但给当事人带来困惑,而且为法官审案造成极大不方便。我国海商法立法上没有明文规定我国海商法强制适用范围,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引发了我国海商法是否对进出我国港口货物签发的海运提单具有强制适用以及根据提单法律适用条款引用的外国法违反了我国海商法第四十四条的强制性规定,是否给予确认的争论。为根本解决提单法律适用问题,本文提出我国海商法应规定其强制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56.
杨慧 《中国船检》2006,(1):90-91
原告汕头市中星油脂有限公司与卖方新加坡托福国际亚太私人有限公司分别于2002年10月22日和23日签订的两份南美大豆销售合同约定:由卖方提供的大豆必须在装运地点由独立检验人证明大豆明显无危险性病、虫、杂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的规定(共10项,其中第9、10项分别是黑高梁和假高梁)。被告艾科提斯运输有限公司承运该批大豆,其签发的提单记载:  相似文献   
157.
在国际贸易与海运无单放货纠纷中, 承运人几乎总是成为众矢之的,而提单持有人则似乎总有足够的理由取得胜利。本文则从实际案例出发,总结了几种最终由经常作为无单放货受害者的卖方,而非承运人承担损失的情况,提醒国际贸易中的卖方应设法真正保护好自己。  相似文献   
158.
对提单诉论时效不同之应用作了研究,对准确应用它处理案件,特另对集装箱多式联运下“背对背”赔偿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59.
本文论述的是在船舶和货物受损的情况下当事人各方应负的责任,并对近年来英国是如何在研究责任方面取得突破进而达成三项规定作了详尽的分析。本文中“危险”—词的含义具有不确定性,这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明确选择,比如是采用提单还是租约,依据的是海牙规则还是维斯比规则.若合同中没有类似的明文规定,将根据普通法强制其承担危险货物在海上运输中的责任。  相似文献   
160.
马战军  白佳玉 《中国水运》2006,6(11):250-252
记名提单作为物权凭证,通过各项物权功能的发挥维系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稳定并促成相关商业价值的实现。本文分析论证了记名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权利内涵及其物权属性的具体表现;最后从司法实践角度,考察了世界主要航运国家基于肯定记名提单物权属性而在实践中坚持凭单放货原则的统一化趋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