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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生效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开始运行并发挥作用,然而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相关立法却尚未到位。本文在分析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法律性质、基本功能和法律特征的基础上,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构建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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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首次设计了"海运履约方"制度,确定了非合同主体的责任基础,扩大了非合同责任主体范围,部分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更利于货方索赔和权利救济;"海运履约方"与承运人同等承担义务和赔偿责任,全面加重了义务、风险。该制度预期对中国航运、物流业产生全面影响,应当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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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道路管理者侵权(渎职)官司正变得越来越普遍。介绍了加州和美国的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侵权(渎职)官司的定义、认定、索赔和实例,详细指出了加州运输部在项目开发和运营养护工作中有效避免侵权(渎职)官司的具体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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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民法院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对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把握不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以机动车"运行人"作为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扩大解释,作为衡量"运行人"的标准,有助于解决机动车雇佣驾驶,出借、出租,擅自驾驶,盗窃驾驶,送修、委托保管或者出质,分期付款买卖,挂靠,未履行转移登记手续,好意同乘,车辆故障等复杂情形下损害赔偿主体的确定。以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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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依托刑法学和行政法学理论,就我国VTS在监管和服务双重功能定位的语境下,VTS监督过失责任风险问题,以"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为切入点,以是否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为分析点,结合大陆法系"信赖原则"等理论,分别就VTS监督过失的三种形式:脱岗失职、建议失误、疏忽监控是否具有渎职刑罚责难性做详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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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众多风险,依靠商业保险进行风险规避有较大的局限性,因而应创立中国物流企业互保机制。中国物流企业互保机制对于保障物流企业利益,控制经营活动风险,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为我国现代物流业的持续繁荣发展保驾护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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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责任保险中,为了保护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保险法赋予第三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但对于保险人能否以他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抗辩事由来对抗第三者,我国保险法未加明确,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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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的是探讨如何解决沉船,沉物打捞的清除费用不能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问题,并结合目前我国解决强制打捞清除费用的途径,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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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峰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6(1):20-25
《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确立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在原先“商业三者险”基础上的改进。但两者在设置目的、发生机制、归责原则以及操作管理模式等方面均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目前保险公司承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颁布之前的一种过渡性措施,具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般法律属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诉讼程序、归责原则、责任限额等问题仍须进行正确地理解与适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