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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政府作为公路建设投资主体,并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代表,其行为能力必然使公路建设成为一个背离市场规律运作的垄断性行业而产生种种“官商”弊病。BOT投资方式是公路交通建设改革最为有效的途径,并能有效地解决政府投资的资金“瓶颈”问题。近几年我国公路基础建设引用国外资金的BOT投融资方式,愈来愈凸现出其重要作用;而国内民间资本被排除在外。在我国的实践中,引入外资的BOT投资方式通常令政府承担了过大过多的责任和风险。鼓励和支持国内私人资本以BOT投资方式参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以引入真正的市场机制,更能从根本上革除“官商”所产生的种种弊症,并应加快建立和完善BOI’投资法律体系,弱化政府的保证责任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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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世纪80年代至2006年,公交行业的改革以民营化为主旋律。近年来民营公交企业经营和服务中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公交服务公益性缺失的问题,使得社会公众对公交民营化改革产生了质疑,逐渐掀起一股民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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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口产业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民营化以后遵循利润导向的港口企业,可能会采取兼并等能够增加市场势力和产生反竞争效果的行为。在对港口码头兼并进行评估时,必须对市场特征加以综合考虑,以判断兼并的收益和风险。本文以民营化以后的阿根廷港口为例,研究了针对垂直兼并和横向兼并的效率评估和公共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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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民营化是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一条可探索的新路子,投资主体的含混和归属所有权不公平是现行的国家投资建港政策的主要问题之一。港口码头向民营转换有三种模式;国有码头实行民营化后港务管理局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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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特殊法人制度和铁路改革新动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日本的特殊法人制度角度探讨其铁路改革的发展变化。在日本的公益性法人分类中有一种特殊法人,是依据专门立法而设立的经济组织,其设立的目的在于有些经济活动不适于国家直接插手但也不合适直接交给私营企业去运营。日本铁道建设公团、运输施设整备事业团和日本国铁改革后形成的各JR公司等都属于特殊法人。特殊法人在日本战后经济复兴和实施各类经济社会政策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日本目前正在对其特殊法人制度进行改革。三个位于日本本州的JR公司在形态上已经接近完全民营化,但其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它们在相当长时期内将仍旧是保留一定公共性并接受政府管制的特殊类型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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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化:民用机场改革的新趋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介绍了世界机场的民营化浪潮,分析了机场民营化的理论基础和我国机场民营化的现实意义,并对我国机场民营化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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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港口民营化趋势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深化港口体制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而我国港口的民营化改造是大势所趋.港口民营化的实质是使从事港口经营业务的企业通过实行股份制改造,拓展它的融资渠道,进行市场化经营.港口民营化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公司制改造,剥离港务企业承担的政府职能,港务局改制为港务公司,成为法人实体; 2)商业化改造,政府出售港口的国有股权,引入合资合作伙伴,打破国有港务企业垄断经营的状况;将码头的股票公开上市;使港口从原先依赖政府补贴的公益为主型港口,转变为靠企业自主建设、自我积累发展的效益为主型港口; 3)私有化改造,将港口或码头直接售予私营企业,或出租给私营企业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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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巴林曾是北波斯湾的转运中心,但后来由于对米纳苏罗门老港的投入不足而退位。面对当前地区内部竞争的总体态势,巴林政府已认识到应有所作为:首先,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兴建新港和相应的物流园区;其次,对码头实行民营化改革,吸引全球性的码头企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