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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海上运输以船舶为载体,因此船舶物权制度是海商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船舶优先权制度是船舶物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虽然它并非居于核心地位,但却是船舶物权中最富争议的领域,始终令人产生兴趣.其中船舶保险赔偿金是否可作为船舶优先权的标的也充满争议,即船舶优先权的物上代位性,本文就其进行了相关讨论.  相似文献   
72.
梁志锋 《中国水运》2009,(5):100-102
我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物权法》确立了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但对于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动产是否适用没有明确,本文就预告登记制度的原理进行分析,结合船舶物权特点,提出建立我国船舶预告登记制度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73.
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并于今年10月1日施行。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的颁布无疑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明确物的归属,安定社会经济秩序,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具有重要的意义。《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所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相似文献   
74.
作为民法上的重要制度,土地用益物权历经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的发展和演变,逐渐形成了物权法律体系中极为重要的基本范畴和基础制度。我国的《宪法》和《物权法》也做出了相关规定,但现有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故此,有必要深入研讨土地用益物权制度,尤其是着重分析该制度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5.
渔业捕捞权和海域使用权都属于用益物权,但前者不具有排他性,而后者具有排他性。行政机关在捕捞许可证记载的同一场所,将海域使用权批准给他人使用,排斥或者限制了渔业捕捞权行使。损害渔业捕捞权人权利或者权益的,渔业捕捞权人有权获得补偿。渔业捕捞权人提起行政补偿诉讼,除需要具备行政诉讼一般要件外,还需要根据此类行政补偿案件的特点,满足不同诉讼类型的一些特别要件。从实际案例入手,从行政补偿的视角,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6.
基于在今年的十届人大五次会上《物权法》得以通过,而行业内更关注船舶物权林林种种的属性和特点。船舶物权最根本目的是享有船舶物权带来的物质利益,这些利益表现为船舶归属、船舶利用、担保等,且这些利益享有无须其它法律要件为前提。刊载此文正是力求明晰船舶物权的内涵及外延利用价值。  相似文献   
77.
记名提单的“风险”及其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提单(Bill of Lading)是一份非常重要的业务单据,也是一份重要的法律件。通常情况下,合法地持有提单就意味着拥有货物的所有权,买家没有付款赎单,就不能合法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承运人也必须依据正本提单才予以放货,否则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Document of Title)。但在航运实践中,对于记名提单是否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一直是众说纷纭,由此也引起了近几年来对于记名提单下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案件该如何认定和处理的争议。  相似文献   
78.
郭华炜  杨峰 《中国水运》2006,6(7):253-254
作为我国传统法中特有物权制度的典权制度,在存续的近两千年里,的确起过重要的作用,但终因失去了,存在的社会、文化基础渐趋灭亡,其功能也多由其他更好的制度代替,因而在物权立法中已无规定的必要。  相似文献   
79.
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者对是否规定优先权制度的意见不一。本文从反对者理由的角度出发,分析优先权与平等、公示原则的冲突与协调,以及优先权与其他的担保物权的关系,进而明确物权法中应规定优先权制度。  相似文献   
80.
杨梦嘉 《船艇》2006,(4):68-71
我在对照《新编海商法学》及新版《海商法》教材的有关提单功能作用这一章节时,发现了一种情形:即后者将前者所归纳的提单的功能作用之四“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这一论述进行了删除。仅保留了三个功能作用。在我看来,这一删改并非是再版的简单修订,而是有其深刻内涵的:国际上趋向于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承运人的权利义务与货物所有权的归属脱钩;且在实践中,当提单作为货物运输单证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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