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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铁路物资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志英 《铁道物资科学管理》2003,21(1):23-24
针对铁路深化改革,铁路物资将逐渐放开“集采专供”限制的局面,提出出物资企业应及时转变观念,利用自身的优势,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的观点。 相似文献
2.
为了提高物流联盟的协同水平与收入状况,以盟主(第三方物流)的收入为目标函数,以盟员的激励相容和保留收入为约束条件,建立了物流联盟协同创新的两阶段动态激励模型.当协同和创新2项任务成本的可替代程度变化时,计算了最优激励系数与最优努力水平,并比较了单期静态与两阶段动态激励下盟员的固定收入与盟主的收入.分析结果表明:当盟员的保留收入为60万元,可替代程度分别为0.2、0.3、0.4、0.5、0.6、0.7时,单期静态激励下盟员的固定收入分别为-108.77、-109.53、-108.48、-106.30、-103.34、-99.93万元,两阶段动态激励下盟员的固定收入分别为-123.67、-110.65、-99.51、-89.83、-81.62、-74.47万元;单期静态激励下盟主的收入分别为109.22、110.09、109.11、106.95、103.95、100.32万元,两阶段动态激励下盟主的收入分别为124.54、111.72、100.73、91.18、82.81、75.30万元,增加比例分别为14.03%、1.48%、-7.68%、-14.75%、-20.34%、-24.94%.盟员的固定收入、最优激励系数与最优努力水平均随可替代程度增大而增大,当可替代程度为0.2时,盟主获得的收入最大,方案最优. 相似文献
3.
为提高第三方物流及其分包商之间服务创新收益共享机制的有效性,考虑分包商具有过度自信的心理特征并引入客户监督机制,建立委托代理模型,将求解得到的分包商最优收益共享系数和最优努力水平与未考虑分包商过度自信和没有客户监督时的状况进行比较,分析了分包商过度自信及引入客户监督机制时对分包商收益共享系数、创新努力水平及创新主体的总收益和代理成本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数值分析和应用举例.研究结果表明:选择过度自信的分包商及引入客户监督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均可提高分包商的收益共享系数和创新努力水平,提高总收益并降低代理成本,且二者具有替代作用;选择过度自信的分包商和引入客户监督的物流服务创新机制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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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铁路深化改革,铁路物资将逐渐放开"集采专供"限制的局面,提出物资企业应及时转变观念,利用自身的优势,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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