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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讨我国国际货运服务经营者责任限制问题的必要性国际货运服务经营者的责任限制问题比较复杂,在不同情况下,可能有责任限制,也可能无责任限制;在有责任限制的情况下,其依据可能是国内法律,也可能是国际公约。讨论此问题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国际货运服务经营者是以代理人身份还是当事人身份提供服务;第二,无论是作为代理人还是当事人,还需要考虑具体的业务性质以及所依据的公约、法律、法规;第三,国际货运服务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包括被并入合同的标准交易条件的规定。比如国际货运服务经营者作为当事人提供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航空运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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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运协议组织的制度变迁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航运协议组织的具体种类在我国有不同的归纳,主要包括班轮公会、运力稳定协议、运价协商协议或运价讨论协议、联营体、战略联盟、国际航运联运集团等。这种归类存在较大的缺陷,因为运力稳定协议和运价协商协议属于同一性质,即其协议对成员不具有强制约束力。联营体与战略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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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是国际物流运输系统中的重要节点。本文就自由贸易区政策与国际港口物流发展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政策对国际物流枢纽港建设、增强港口物流中转功能和提高港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强大的推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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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航运管理专业特色和航运业发展的需要,详细分析航运管理专业产学研合作建设的内涵,提出"一个平台、两个体系、三个服务"的建设内容,为航运管理专业产学研合作的内涵与内容建设提供思路和依据,以推进航运管理特色专业建设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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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业具有悠久的历史,对提高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的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各国之间的经贸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国际多式联运和现代物流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从纯粹的代理人向代理人和当事人双重角色的转换,从而在实践和制度层面产生了值得探讨的新问题。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编纂的《2006—2007年中国货代企业名录大全》,共收录中国内地30多个省级行政区和港澳台货代企业共计1万多家,国外货代企业300多家。截止到2006年3月10日,交通部公布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数量为1692家。这是一个相当大市场规模的行业,有必要形成系统的法律制度和业务规范,形成行业共识,以建立行业正常的竞争规则和竞争秩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货代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本刊特邀请上海海事大学国际航运系王学锋和郏丙贵两位老师,开办一个《国际货运代理制度讲座》,其目的是针对我国目前尚存在争议的问题和制度建设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货运代理基本概念的定义、从事不同业务时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标准交易条件的作用、责任限制、风险控制机制、政府监管和立法等。该《讲座》每期一讲,编入“国际货运代理论坛”栏目内,初步计划为12讲,敬请读留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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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条款中的通知条款在不违反有关国家的海商法规、国际公约或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货方已提出了承运人应承担适知义的要求。此文指出了班轮运输中各方当事人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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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无船承运人制定运价本的意义,针对目前无船承运业务中运价本的制订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际船舶运输经营人运价本制订的方法,就无船承运人运价本制订中涉及的有关运价水平、运费结构、支付方式及无船承运人运价本和服务协议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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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交通部于2001年和2002年相继将部分行业管理权转移给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舶代理协会等行业协会,从而使行业协会承担起更多原应由协会履行的自律等职责。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政府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协会将面临更多的发展机遇,也将面临更多的挑战。研究和合理借鉴发达国家海运行业协会发展的成功经验,无疑将有利于我国海运行业协会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一、国外海运行业协会的分类和性质1.国外海运行业协会的分类国外海运行业协会是以保护和促进成员利益或海运业共同利益为宗旨的非营利、非政府的行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