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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中提出了“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指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关总署和外经贸部《关于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20 km以内,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8 000元/d范围内(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海上互市不仅解决原来互市进口原料通道单一问题,可向东盟十国选购原料,保证原料价格优惠、货源稳定;还可通过海运大幅降低进口原料物流成本,有利于发展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项目。以北部湾港东兴港点为例,梳理以海运方式为支撑的互市贸易和落地加工的港产联动发展需求,分析东兴市港口发展现状和建港条件,结合北部湾港空间总体布局特点,提出东兴港点的选址方案,为促进中国—东盟合作升级、打造“海港-互市-加工”三位一体的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产业集群提供了技术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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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是支撑沿海港口发挥枢纽门户作用的重要配套基础设施,也是国家政府部门在规划、建设、养护等方面予以统筹支持的重要对象。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以及船舶大型化发展演变,我国沿海港口的航道建设规模也逐步提高,“沿海航道”称谓开始普遍使用,但其具体定义内涵、空间范畴划定标准等均未明确,进而也带来了行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详细梳理了沿海航道相关的规范定义,分析了沿海航道的发展历程,综合法律法规依据、各地实际管理情况等因素,提出“沿海航道”内涵定义与规划编制的建议,为深化认识和把握“沿海航道”空间范畴、科学制定沿海航道规划方案、支撑政府部门合理决策、科学管理等提供了技术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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