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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9日上午,杭州市地方海事局桐庐海事处就“浙富阳货00100”船舶涉嫌超载运输案举行了听证会。该听证会是杭州市地方海事局1996年《行政处罚法》实施以来举行的首次听证活动,领导十分重视,指定局法规处长任听证主持人,处长助理任书记员,并组织了处、所分管领导、法制员等40余人到现场旁听。会上,调查人员就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规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逐一进行质证。最后,当事人承认违法并请求从轻处罚。姑且不论其最后的处理结果如何,其引发的思考和背后的深层次意义大大超过了听证会本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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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适用水运法条,严厉打击船舶肇事逃逸行为,保障水上交通秩序,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简称《内安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简称《船员条例》)关于处罚幅度、证书吊销后重新取得年限等规定的比较,以及《内安条例》对船舶肇事逃逸相关处理规定不足之处的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精神,《船员条例》相对于《内安条例》既是特别规定又是新规定,2007年9月1日起,对于船舶肇事逃逸的处理应适用《船员条例》,在此前发生的肇事逃逸行为,如果未经查处,也应适用《船员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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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水上交通法规中法条竞合的内涵与特点,列举水上交通法规法条竞合的三个表现,提出“一事不再罚”和“先刑事后行政”两个处理原则在执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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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常规信号难以承担海事现场指挥功能与现场管理的特点需要指挥信号统一化和规范化两个方面的分析,指出海事现场管理需要制定统一规范指挥信号的意义.并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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