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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溢油应急船溢油处置能力及其装备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对石油需求的不断增长,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水上油品运输量不断攀升,水上溢油风险也在提高。溢油一旦入水,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否则会给水体环境、生态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损坏和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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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以来,我国在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立法建设上不断出台新的管理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防污条例)、《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险办法)先后出台;《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基金办法)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待批准;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我国在短时间内出台诸多针对船舶污染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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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治海上油污事故的发生.我国政府正加快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建立.不断完善船舶防污体系,并从“防、治、赔”三个方面开展船舶溢油防治工作。在事后索赔中.清污费用是否可得到优先赔偿.污染责任人是否可因此享受责任限制.也被诉讼双方所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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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分析国际海事组织(IMO)给出的船用含碳燃料碳转换系数的合理性,基于文献阅读法,追溯IMO碳转换系数的相关决议和提案,分析碳转换系数计算方法,发现IMO碳转换系数存在所采用的碳、氢、氧原子量近似值不统一,基础数据源未更新等问题,其会影响到国际海运碳排放精度。针对上述问题,修正了船用含碳燃料碳转换系数;计算得到IMO未给出的乙烷、生物汽油/柴油的碳转换系数;提出了适时修订船用含碳燃料碳转换系数的IMO提案,我国在引用IMO碳转换系数作为国内碳排放核算系数时应审慎对待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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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3日,巴哈马籍的“威望号”在西班牙加利西亚省海域发生了世人注目的沉船溢油事故。事发后,世人关注的是,如何尽可能地清除污染?污染后的环境该怎样治理?巨额费用和损失应该由谁来支付?设想一下,如果类似事故发生在我国沿海,该如何应付此类事故,事故后处理又能做些什么?由于我国是世界上唯一的既未加入《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又未设立油污损害国内基金赔偿机制的国家,加之缺乏国家资源损失索赔机制,使得油污受损常常得不到应有的赔付,致使受损的海洋环境无足够费用恢复,严重影响了我国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我们应尽快建立我国国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掌握国家赔偿这一利器,明确谁是索赔主体和以何种形式进行索赔,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海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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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民用爆炸器材企业因商贸需要,拟将硝酸铵和民用爆炸品两类危险货物同船运输,但因现实条件的限制无法满足《国际危规》的积载隔离规定,为此笔者分析了该规则具体条款规定,结合管理实践,探讨了针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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