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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丽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0(3)
本文分析了辛弃疾乐于在词中用典的原因有四个:用典可以做到言简意丰,用典可以援古喻今,用典方便比兴寄托,用典可以炫耀博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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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法在宋朝对外交往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煜宇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0(3):41-44
历法在古代的政治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奉谁家正塑朋来就是表明政治态度的大是大非问题。处于多元交汇中的宋代,外交活动频仍,而历法在其中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本就历法在宋与辽、夏、金、南唐、大理、交趾等的交往中所起的作用作了探讨,分析了在不同层次的政治交往中历法所扮演的不同角色;颁赐历法,是实行统治的象征;改易历法,意味着政权之间关系的变化;历法之争,实质上是皇权地位的正统之争。 相似文献
3.
曹家齐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1(3)
为便于对商船集中管理,有效获取市舶之利并加强海上禁防,宋朝从太宗时一度将发舶权限定在两浙市舶司,但行之未久.元丰三年八月起,始规定赴南蕃诸国贸易须从广州市舶司发舶,入日本高丽等国,则须从明州市舶司发舶,而回航住舶必须在原发舶州.这一制度,造成泉州等贸易港口发舶甚为不便.为适应海外贸易之形势,元祐编敕,亦将回航住舶港口须为原发舶港口之限,改为至合发舶州住舶.从此,发舶港口则以杭、明、泉、广诸州为主.南宋时,因两浙发舶渐集中于明州,发舶港口则为明、泉、广三州,后期则以泉、广二州为主.至于住舶港口,则因三市舶司争利,或为原发舶州,或为合发舶州,曾有变动,但最终当以原发舶州为制度,只是具体执行情况未尽如人意.对发舶和住舶港口之限定,表面上看似可集中管控市舶之利和海上禁防,但由此产生的对海上贸易之垄断,则又导致发舶港口萧条、舶利亏损,而商贾纷纷冲破政府对港口之限定,改入其它港口贸易.利弊交错,时好时坏,在矛盾中挣扎、维持,应是宋朝市舶之政的真实写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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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是中日海外贸易发展的重要阶段,地处东中国海西岸的福建与日本进行频繁的海外贸易和经济文化交流。本文拟就这一时期福建与日本的海外贸易状况、规模、特点、原因及影响作一探讨,以求正于方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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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卓恩 《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2):58-62
胡宏“天性人欲同体异用”的学说,较之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显示出鲜明的平民色彩,其中积极事功的倾向对整个湖湘学统都有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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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海上贸易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钢 《中国远洋航务公告》2005,(6):48-50
公元960年,赵匡胤在陈桥镇自导自演了一场“黄袍加身”的大戏建立了宋王朝。三百二十年后,宋军在东南海域被蒙古军彻底击垮,宋朝也就此亡国。东南沿海地区是宋军抵抗元军最后的战场,但东南沿海对宋朝最大的贡献不是那悲壮的抗争,而是东南各省三百余年中交上的大量税银。积贫积弱的宋朝正是靠着这些税收才挺过了漫长的三个世纪,而这些税收很大—部分来自于海上贸易。可以说,大海见证了宋朝的繁荣,也见证了宋朝的灭亡!两宋时中国沿海地区商品经济活跃,海上贸易尤其发达,其对整个国家经济的影响并不亚于当代。宋王朝为从海上贸易中获取更多的税收,修订了许多关于海上贸易的法律。这些法律对促进海上贸易和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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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第2条规定,船舶签证,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船舶或者其经营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船舶签证条件的,准予其航行的行政许可行为。其实,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宋朝,就有海事管理机构——市舶司,进行 相似文献
9.
受政治经济形势影响,熙丰之前宋朝仅为掌控海外贸易资源以补充财用,粗放管理海外贸易,允许未立市舶机构港口实行直航贸易。熙丰之时,宋朝为了最大限度地垄断海外贸易资源,强化市舶司职能,将发舶和住舶港口限定在三个设立市舶司的港口集中管理,未立市舶机构港口只能进行转口贸易。熙丰之后,朝廷采取务实态度经营海外贸易,但是只允许位于南海贸易中转站的海南岛享有住舶权可进行直航贸易以补贴地方财政,其余未立市舶机构港口依然只能实行转口贸易。为了节约行政成本和人力成本,未立市舶机构港口海外贸易由地方政府兼管,仅保留稽查、征税、经营、救护四个基本职能以维持海外贸易的基本运行。未立市舶机构港口的海外贸易虽然被逐步边缘化,但不失为市舶贸易的延伸和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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