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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道捡拾物品时被摩托车撞伤,还要赔偿摩托车上受伤的乘客医疗费。2006年10月17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570.95元中,由被告沈某赔偿2628.38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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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三个月前,我开着新买的货车到保险公司买保险包括交强险时,突然接到家人的电话,说孩子与人打架受伤被送到了医院,我来不及办保险就匆忙开车往医院赶,途中遇到葛某等行人闯红灯过马路,我因车速太快避让不及撞伤葛某,造成其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我和葛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现在,葛某要求我按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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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老人因急着办事.在一十字路口处红灯就要亮起的一瞬间,拐小弯通过时,被另一老人驾驶的轿车撞伤。其过错责任应如何划分?究竟应得到哪些赔偿,数额应如何计算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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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日前,我把车开到洗车行进行清洗,因有急事,交完洗车费并开罢洗车票据后,将车交给洗车工就离开了,并说好2小时后过来取车。不料洗车行的洗车工在移动车辆时.不慎将打此路过的妇女梁某及其怀里抱着的孩子撞伤,住院费已经花了近15万元。梁某向洗车行要求赔偿,而洗车行却向梁某强调因为我是该车的车主,要求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问:因洗车工移动车辆撞伤行人,我作为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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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骑自行车被一辆货车撞伤.当地交警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是,货车司机刘某对责任认定不服,拒绝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名.目前,由于责任认定书上没有刘某的签名,交警部门无法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我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我的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