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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船舶登记立法的主要程序性法规。自1995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我国的船舶大都进行了登记,"三无船舶"得到了一定的控制。2007年《物权法》颁布对《条例》修订起到导向作用,在立法认识、登记程序等方面对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一定影响,也加速了《条例》的修订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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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们忽视了港口岸线资源的财产属性.对宝贵的岸线资源无偿提供给占用者使用,导致深水浅用、优线劣用、闲置不用等不合理的资源利用现象产生。由于对港口岸线使用权的开发是近年来才兴起的一种资源利用方式,尤其岸线使用权的转让、抵押与收取岸线使用费是物权利用方式,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不包含行政法规与地方法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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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随着《物权法》的实施,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有关的物权制度得以清晰和明确。文中从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等方面分析了《物权法》的实施对我国现行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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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是日本物权法中一个特殊的法律现象。长期以来,这一制度都是以判例为法律基础,而在民事立法中一直没有得到体现。尽管如此,让与担保在日本的社会经济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试从大陆法系传统的担保物权的角度分析让与担保制度,并就中国是否需要引入这一制度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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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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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国《海商法》未建立完善的船舶留置权制度面临的困难,探讨《物权法》对补充船舶留置权制度产生的影响,阐述《物权法》突破《民法通则》和《担保法》对留置权的诸多限制,在该制度的适用、种类、内容以及实现上均作了重大变更:扩大船舶留置权人的范围,增加可留置船舶的情形,补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改变船舶留置权的实现顺序,认为《物权法》虽在很大程度上完善并补充了《海商法》对船舶留置权的欠缺,但却不能完全解决当前船舶留置权存在的问题,只有修改与完善《海商法》才是使船舶留置权完全走出困境的最根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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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同明 《铁道物资科学管理》2008,(9):1-2
《物权法》所体现的抵押权制度为企业融资和信用评价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是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和风险防范的重要制度安排。充分利用抵押权制度,实施内部审计监督,是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和风险防范的有效途径。分析了以风险为导向的企业间抵押行为有效性审计应关注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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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物权法(草案)》看船舶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杈。所有权是物杈的基础,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杈均由所有权产生,本文讨论的主要是船舶物权中所有权的变动模式。从《物权法(草案)》框架来看,第一编总则的第二章“物杈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分为三节: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节动产交付、第三节其他规定。船舶被规定于第二节,可见被认定为动产。船舶作为特殊的动产,在我国《海商法》、《担保法》中均有体现。在《物杈法(草案)》中,船舶物杈变动模式的特殊性也体现了船舶作为动产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