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61篇
  免费   0篇
公路运输   2篇
综合类   23篇
水路运输   333篇
铁路运输   1篇
综合运输   2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2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2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3篇
  2014年   4篇
  2013年   11篇
  2012年   5篇
  2011年   5篇
  2010年   8篇
  2009年   10篇
  2008年   17篇
  2007年   28篇
  2006年   26篇
  2005年   24篇
  2004年   31篇
  2003年   27篇
  2002年   20篇
  2001年   13篇
  2000年   22篇
  1999年   22篇
  1998年   18篇
  1997年   20篇
  1996年   11篇
  1995年   11篇
  1994年   7篇
  1993年   4篇
  1992年   1篇
  1991年   1篇
  1990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6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将装船时货物表面的不良状况在提单上进行批注,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如何对货物的表面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此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一个国际案例,分析了预借、倒签提单的责任性质和赔偿范围,判定其法律性质,需从责任性质、责任依据、责任后果和承担方式以及构成要件之不同,来区分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从而认定承运人预借或倒签提单的行为是违约行为,而不是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由此给收货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相似文献   
3.
李勤昌 《世界海运》2002,25(5):30-31
通过提单的历史演变及有关立法及业务实际程序考察,论述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更正有关立法的误会。  相似文献   
4.
本文首先提出了可以主张提单项下的权利的权利人是托运人、银行、提单持有人,而被告常多为承运人、承运人的代理人、装卸公司、港口仓库和收货人等。其次,介绍了托运人凭正本提单主张权利的情况。再次,介绍了承运人的代理人的责任及无单放货行为是否构成越权代理,是否应单独承担责任。最后,介绍了无单放货纠纷中,托运人向收货人提出索赔的情况。并总结全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正本提单的托运人或提单的受让人凭提单以其违反运输合同可以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也可以以收货人侵犯其提单项下的货物所有权为由诉其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5.
王孟霞 《中国船检》2007,(11):78-78
国际保赔协会(IG)日前发出通告.澄清以电子提单形式运载货物的承保范围。1999年.国际保赔协会引进“无纸化交易背书”。该背书排除了在无纸化交易系统(诸如Bolero.WWW.boleronet)下可能引起的债务.这种债务在传统纸质文件系统下不会发生。IG对参加Bolero的公司继续维持市场保险.对通常在“无纸化交易签批“形式下不予承保的范围给予了保险。该承保范围也同样可用于参加“电子航运解决方案“无纸化系统的公司。该系统与Bolero类似。  相似文献   
6.
7.
王菁 《世界海运》2005,28(1):48-50
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和根据保函提货已成为航运业中的习惯做法,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两类保函的法律性质,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案。  相似文献   
8.
宣行 《中国船检》2006,(8):84-85
【案情回放】 被告所属的Maltasian号船载运1200箱湿咸鱼.从格拉斯哥港运达热那亚港.船舶抵达热那亚港时发现咸鱼已发红毁损。承运人出具的清洁提单适用1924年COGSA.提单的受让人ALBACORA S.R.L.依据提单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承运人违反了COGSA第三条要求承运人“应妥善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并且卸载所运货物”.被告在积载货物和给货物通风时有过失.并造成了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辩称货物毁损是由于货物自身的缺陷引起的,按照COGSA第四条应免责。  相似文献   
9.
唐昀 《集装箱化》2001,(3):14-15
集装箱运输中箱的流转就是单证的流转,从发货人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开始一直到货物被收货人顺利提走的过程中,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是货方与船方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同时也是划分货方,船方责任的必要法律依据。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单和舱单两种单证。  相似文献   
10.
许俊强 《珠江水运》2001,(12):30-32
电子提单是指通过电讯传输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电子数据.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海上货物运输,尤其是集装箱运输的迅速发展,电子提单的使用将日益广泛.由于立法的滞后,目前尚无关于电子提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电子提单仍得适用有关提单的强制性法律.提单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始于提单签发,提单签发在提单法律制度内具有基础性意义,电子提单也是如此.在无明文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探讨电子提单签发在现行法律体制下面临的法律问题,具有理论及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