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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租船形式下的水路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航次租船合同确定,承运人应根据租船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调整操作流程。在没有特别约定时,水路运输货损赔偿额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不包括货方的预期利润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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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阐明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在铁路货物运输中的权利义务,并论述了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对提高铁路货物运输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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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及学生读者(统称读者)与高校图书馆及院系资料室(统称图书馆)之间是一种教育民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应依照国家《合同法》来规范调整。目前,图书馆和读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通过借阅证上的读者须知、借阅规则等借阅条款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其内涵往往缺乏公平合理性,需要按照《合同法》规范化完善,使图书馆和读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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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内所称的"押箱支票"是指提取集装箱之前向船公司提供作为"抵押"的支票,以作为可能发生的污箱、坏箱或超期使用集装箱的担保。实践中,押箱支票一般为空白支票。押箱支票属于押金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其法律性质应为票据权利质押,是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手段。厘清空白押箱支票的法律性质以及提箱人与船公司之间就押箱支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航运实务以及海事司法都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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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主体主要是通过签订合同来实现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管理方式。港口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在频繁的经济交往中加强合同管理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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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当前路政管理机构依据《公路法》实施管理中存在着交通主管部门与被委托部门关系未完全理顺、部分条款缺乏具体的范围界限、缺乏必要的强制执行权等给行政执法带来难度。为此,应明确委托执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从细化法律入手,完善和补充《公路法》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路政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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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期)
2 班轮代理及其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计费
2.1 班轮代理的权利义务及其对我国船代的影响
一般而言,根据书面代理协议,班轮代理应按照地域划分利益范围并保持与该区域内客户的联系。这种联系可以直接进行,也可通过其委托的复代理完成。班轮代理可以代表船舶所有人揽货订舱并订立运输合同,签发提单并留置提单从而间接地留置货物以确保运费及其代理费的收取。除非得到委托人事前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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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海难救助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现状,结合<海商法>分析海事主管机关在海难救助中的报酬请求权问题,提出主管机关报酬请求权观点,根据国内海难救助的实际,针对海难救助主管机关权利义务提出具体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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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OGSA1999草案在许多方面对1936年COGSA作出了重大改革,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关于“承运人”的概念就是其中引起最广泛争议的革新之一。COGSA1999草案将承运人细分为契约承运人(contracting carrier)、履行承运人(performing carrier)和海运承运人(ocean car-rier)。无论哪类承运人,其与货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等关系的调整均适用COGSA1999草案,并且无论它们与货方的运输关系最终体现为违约还是侵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