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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革胜 《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1):48-50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排斥其他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这使得其他组织在民商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中,只享受有关权利。而不承担相关义务。从而造成了权利和义务的失衡.也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本从有关立法、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等三个层面论证了其他组织应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为立法机关将其他组织界定为民事主体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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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9日起,IMO(国际海事组织)《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下称《燃油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航行于我国沿海水域的1000总吨以上的船舶,全部需要办理强制性油污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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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塞拉利昂于2007年11月21日同意接受,2001年国际船用燃料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Bunker Oil Pollution Damage,2001) 将于2008年11月21日生效。国际有关赔偿船舶造成油泄漏污染损害法规的最后一个缺口将被填补。一旦该公约生效,其缔约国登记的1000总吨以上船舶将被要求船上持有一份证明该船舶具备保险或其他经济担保的证书,以按适用的国内或国际限制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