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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革胜 《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1):48-50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排斥其他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这使得其他组织在民商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中,只享受有关权利。而不承担相关义务。从而造成了权利和义务的失衡.也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本从有关立法、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等三个层面论证了其他组织应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为立法机关将其他组织界定为民事主体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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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慧明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6,23(6):99-102
民事优先权的种类是构建民事优先权制度的核心问题.本文从厘清民事优先权的含义着手,分析了我国民事优先权的立法现状,最后结合国外的立法例及我国学者提出的相关建议稿,对我国《物权法》上民事优先权种类的设置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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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秋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0(2):49-53
生命法是我国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我国生命立法主要侧重于行政规制,在民事调整和刑事防范方面还存在许多空白,而且,严格来说,我国生命立法目前还难以真正成为一个体系。我国生命法律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宪法关于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规定;生命基本法;单项生命法;与人们生命健康有关的各类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其他部门立法中调整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立法应以此为基点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生命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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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最高院扣押与拍卖船舶规定》中关于船舶“活扣押”的相关规定作出探讨,认为船舶“活扣押”应当被认定为是一种行为保全措施,由船籍港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行为保全的担保方式和数额、期限、方式、作出裁定的期限和失效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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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彦婷 《大连交通大学学报》2012,(6)
房屋拆迁补偿的性质,由于在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不够明确,致使在理论界以及现实的司法实践中的认识很不一致,很明显,这很可能对法制的统一性有一定程度的损害.对此,本文对房屋征收补偿的概念以及性质,结合房屋征收的现有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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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当事人举证,强化庭审中的质证和认证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强化庭审功能,实现民事审判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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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作为在民事纠纷解决中的重要证据制度,在海事索赔诉讼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诉讼成败结果,能否正确的分配举证责任往往直接关系到实体法的立法目的能否在诉讼中得到正确实施。在国际海运索赔诉讼中,索赔方证明了货损货差发生于承运人责任期间后,承运人并不一定必然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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