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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海商法和保险法都没有关于“近因原则”的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的判断在我国似乎是一种不言自明的法律思维。然而,我国立法中并没有近因原则的表述,这使得公正判决有缺乏法律依据之嫌,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英国海上保险法所确立的近因原则是经过长期实践总结的结果,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因此,无论从完善我国海上保险立法或与国际航运保险实践接轨的角度考虑,都应当认真研究英国成熟的近因原则理论,以期对我国在立法中早日确认近因原则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
我国海上保险中的保证和违反保证时的法律后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上保险中的保证是我国<海商法>所特有的,它来源于英国海上保险法.本文结合我国<海商法>、<合同法>以及英国海上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讨论了保证的含义和性质、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以及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下如何理解和适用保证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3.
英国《2015年保险法》对原有的英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进行了革新,保证义务的履行与违反的要件均发生了改变,责任中止制度和"与实际损失无关条款"创造了新的事实上的公平,带来新面貌的同时也引发了基于法条本身的新问题。本文以英国《2015年保险法》的改革举措为主线,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为辅,通过理论介绍的方式,从保证义务的定义、种类、法理基础、履行与违反的构成要件及违反保证义务的法律后果这六个方面构建了当前英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新框架,最后通过历史的方法探寻英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发展脉络并对改革后引发的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施救制度中被保险人的施救义务、保险人的补偿义务和施救条款的应用等方面的论述,探讨了海上保险中施救制度的理论和应用,并提出在施救制度中被保险人的施救义务是第一位的,保险人的补偿义务则是第二位的,期望同业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施救制度的内涵,予以正确的应用。  相似文献   
5.
张秋荣 《水运管理》2001,(12):19-22
航运业是世界上高风险行业之一。在船舶的日常操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这种风险不仅来自海洋及外界环境,而且还来自于人。恶劣的天气和海况、搁浅、碰撞和火灾等,将导致人员的损失、人身伤害、财产的损坏和严重的环境污染,特别是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同时,海运欺诈和海盗等人为的灾难也同样威胁到航运业的持续发展。因此,从事航运业的各方采取措施来抵御上述事故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必要的。他们可以通过保险来分担风险,从而保证航运业的正常发展。 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ISM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海上安全、…  相似文献   
6.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与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峥 《天津航海》2009,(2):46-48
文章以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为主线,以我国现行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为依据,对我国海上保险中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方式方面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7.
高秋颖 《世界海运》2011,34(2):32-35
与船长、船员不法行为有关的举证责任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风险要素的证明;二是证明损失是由于船东恶意过错行为造成的。针对此问题,结合英美司法判例,对海上保险中船长、船员不法行为的举证责任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8.
张庆明 《世界海运》2009,32(9):62-63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的变迁是从均衡到不均衡,再到均衡的过程。在路径选择上,有诱导型制度变迁和强制型制度变迁两种方式。我们分别对两种变迁方式在海上保险立法国际协调制度构建中的利弊进行分析,并选择适当的路径。  相似文献   
9.
周颖  沈军 《珠江水运》2008,(3):37-40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海上保险中的核心制度之一,由于我国没有独立的海上保险法,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在相关立法中体现出来,但是规定不尽一致。本文将从海上保险代位权的法律基础出发说明其法律属性,并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论述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条件和行使名义,同时对我国《海商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修改意见,以期更加完善我国的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  相似文献   
10.
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上,中英海上保险法的规定不尽相同,而在具体的行使过程中,中国和英国的制度设计也有着很大的差异。本文仅就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名义,范围进行分析,比较中英海上保险法在此问题上规定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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