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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轨迈出的重要的一步。本文仅从理论上围绕核算对象、核算原则、核算基础等方面粗线条论述纳税会计的独特性及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陈建东 《水运管理》2006,28(6):18-20
分析国内外相关法律和案例,探讨海运危险货物托运人告知义务问题并提出观点。  相似文献   
3.
在国家税法许可范围内,纳税人同时有着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纳税人有权选择税率低而利润高的一种纳税规定,合理运用税率的目的是减轻纳税人税负,使企业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本文就纳税人合理运用税法的意义,原则,方法等方面作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4.
5.
金玲 《中国电动车》2007,(8):124-125
1994年税制改革后,在房地产各个环节存在着不同的相关税种.本文旨在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特点的分析,探讨纳税与合理避税的方法.  相似文献   
6.
船舶建造是一个多工种、系统性的漫长过程,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原则上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合作态度共同努力争取顺利完成合同执行,顺利交付船舶,但各方同时还应自觉尊重合同的约定,在合作过程中规范自己的动作与程序,这样才能既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又保护各方的权益。船舶建造合同作为船舶建造过程中的主要依据,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详细、明确约定,各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及相关惯例所赋予的权利,这点对于船厂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7.
《世界海运》2016,(11):41-46
本案~①是英国上诉法院于2016年7月27日作出的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卸货港无人提货时滞箱费~②如何计算及何时停止计算的最新标志性案件。该案明确了滞箱费根据合同约定的费率进行计算,不适用减损原则,不具有惩罚性,当承运人重新获得集装箱的使用或合同终止时停止计算,不能无限期计算。承运人在货方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毁约之时,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索赔实际损失或在有合法利益的情况下确认合同有效从而继续请求滞箱费。但,若拒绝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商业目的完全落空,则承运人失去了确认合同有效的权利。对比中国法下此类纠纷的裁判理念:滞箱费属于违约损失,具有惩罚性,因受限于"可预见规则"和"防止损失扩大规则"而不能无限期计算。  相似文献   
8.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规范、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它通过人们的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而起作用,成为人们评判是非、辨别好坏的标准,促使人们坚持正确的东西,追求美好的理想,抵制不良思想作风的影响,自觉履行职业责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就是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法,文明行车,全心全意为旅客、货主提供优质服务,尊客爱货,安全及时,助人为乐。  相似文献   
9.
《世界海运》2015,(11):39-43
在《海商法》下,托运人违反通知义务需要承担较为严格的责任,包括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相比较,托运人在《海商法》下的责任不考虑因果关系以及托运人是否知道货物的危险特性,且没有明确规定承运人、实际承运人知道货物的危险特性是否会影响到托运人的通知义务。托运人违反《海商法》下的通知义务基本上没有救济权。赋予危险货物托运人过重的责任并不合理,《海商法》应当规定违反通知义务与损害的因果关系、承运人或实际承运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货物危险特性的后果。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施救制度中被保险人的施救义务、保险人的补偿义务和施救条款的应用等方面的论述,探讨了海上保险中施救制度的理论和应用,并提出在施救制度中被保险人的施救义务是第一位的,保险人的补偿义务则是第二位的,期望同业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施救制度的内涵,予以正确的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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