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随着MSC.337(91)决议通过了《船舶噪声等级规则》,并经由MSC.338(91)决议正式将该规则纳入了《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II-1章第3-12条,并在2014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至此,造船业将面临继全面实施PSPC之后的又一场技术革命。然而新《规则》的生效却可能给中小船企带来沉重打击,尤其是当前新造船价格低迷,如何做好船舶噪声控制,使其满足《规则》要求,同时合理控制降噪成本,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小船企能否维持自身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本文从中小船企在船舶噪声控制面临的主要问题着眼,结合新造船与现有船在噪声控制方面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降噪措施,为降低船舶噪声等级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2.
新冠肺炎疫情对海运贸易、船厂与船东间商务往来等方面造成很大影响,船企接单难度加大。面对全球订单下降的可能及愈加激烈的竞争态势,我国船企应充分分析疫情对新船订单的影响并提前应对,打赢肺炎疫情下的订单战。疫情对新船订单的影响。笔者认为,肺炎疫情对新船订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洽谈签约受阻、产品推介受阻、船东对生产保障的顾虑、船东对未来航运市场的预期。 相似文献
3.
针对造船企业科技管理的流程与过程控制进行探讨。主要针对科技管理中诸如科研项目管理、专利申请、成果鉴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开展情况等,对其流程和过程控制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 相似文献
4.
对船企涂装劳务管理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探索.通过劳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创新和推进,解决了船企中普遍存在的涂装劳务工出勤率低、劳务骨干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尤其是船企容易出现涂装生产"瓶颈"的现象,确保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相似文献
5.
6.
破产审判脱胎于商事审判,从某种意义上讲,船企破产案件属于海商案件的一类,企业破产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均未规定海事法院不能受理海事破产案件。海事法院审结首例执行转破产清算案件的实践表明,海事法院审理造船、航运企业破产案件具有可行性。船企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的,海事法院可以受理对船企的破产申请。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