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
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第63条将“代理”定义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在现行海运业务中,海运代理人除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其所委托的事务外,还常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被代理人所委托的业务。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