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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届欧亚铁路货运大会IRFC2011在多方参会者的赞誉声中圆满落幕,为期三天的会议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铁路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令本次会议更显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
《水运文献信息》2005,(4):26-26
提单作为海运和贸易活动中代表对于货物控制权利的重要货运单证,如果丢失,对于贸易与运输都将产生严重的影响,并可能伴随巨大的风险。  相似文献   
3.
《专用汽车》2012,(9):76
<正>武汉决定从源头治理货车超载,对货运单位最高罚款3万元。近日,武汉市政府讨论通过《武汉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办法》,提出不仅要处罚超载货车司机,更要处罚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备货物的源头单位,为超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的源头单位等,将按照每辆次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4.
5.
李永生 《水运管理》1999,(12):24-26,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水路货物运输实行运单制度。水路货物运单是水路货物运输的运输合同,起着明确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作用。同时,水路货物运单亦是承、托、收及装、卸货港港口经营人交接货物、制作货运记录、结算费用的货运单证和保存备查的原始凭证。水路货物运单(提货凭证联)还是收货人在目的港凭以向承运人或承运人代理人办理提货手续、提取货物的提货凭证。本文就运单在提货时能否由非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以其本人名义提货即运单转让问题进行探讨。一、现行水路货物运单的流传与提货根据合同示范文本GF-97-0406水路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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