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的立法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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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国勇.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的立法思考[J].水上消防,2010(1):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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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国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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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5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这是关于消防法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的规定,和原《消防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比较.在立法层面加强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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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消防部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立法 《消防法》 火灾危害 财产安全 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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